作者Horn (Be the best)
看板DoubleMajor
標題Re: [問題] 法律系雙修門檻
時間Sun Aug 22 11:26:06 2004
※ 引述《tomtcatai (現代)》之銘言:
: 依照歷年經驗..雙修的核准門檻會較轉系高還是低?
: 前面的文章提到..雙修的門檻分數會較高
: 但是轉系的申請在前,而且雙修的學期分數要求較高
: 雙修的核准分數也應當比轉系高才是
本段所指為何?
: 所以想問各位學長姊
: 到底哪一個門檻會較高?
: 還有..法律系雙修申請..除了線上申請和到教務處交轉系考成績單外,就可以了吧?
: 而雙修申請的志願序,同一個法律系分成三組,申請上也是三個志願麼?還是名額其實
: 互相流通,依照核准的申請者的志願核可?
雙修學位的取得,以修滿該系組的必修及必選修學分為要件。而法律系
三組的必修及必選修的規定不盡相同,所以必須按志願序填寫組別的優先順
序。我不是很能夠了解你的問題,我試著解讀看看,看是否能夠回應到你的
問題點:
轉系所謂之各組名額可流通,是指今天各組的名額加總為十六名,則取
申請轉系者前十六名,再依其志願分發到不同組別,也因此本年度的榜單,
法學組有兩位,財法組有九位,而司法組有五位,跟原先各組預定名額不盡
相同之情形。
雙修的話,我想其審定方法應如同大學聯考,亦即一樣先挑出前十五名
(三組總共預定招收的雙主修名額),再依分數排序依序分發,但某組別額
滿而之後的學生仍然擇定其為第一志願組別時,則改分發第二志願,依此方
式,直至三組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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