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l (無)
看板DoubleMajor
標題Re: [問題] 請問財金系雙主修
時間Sun Aug 8 23:43:02 2004
這位同學
你的問題其實最好直接問財金系的系辦助教
她們人都蠻好的,你親自去問一定得到會更清楚更明確的答案
因為這類問題牽涉到規定,規定是可能修改異動的
別人的情況或許不是發生在跟你同一年,別人的答覆說不定反而造成誤解
因此,強烈建議你親自走一趟或者打電話問
現在暑假期間,中午前都可以撥電話問
電話:(02)2363-0231-2832 ;(02)2363-6712
※ 引述《botanic (botanic)》之銘言:
: 請問.....
: 財金系必修裡面有一門課為"貨幣銀行學甲"(三學分)
: 那如果我修的是經濟系開的"貨幣銀行學一&二"(上下學期共六學分)
: 可以抵財金系的貨銀甲嗎?
: 財金系必修還有個體經濟學跟總體經濟學 各是3學分
: 我修過經濟系開的個經跟總經一&二 各是6學分
: 我看網站上寫:
: "若修畢經濟系所開之個體經濟學一、二(共6學分)、總體經濟學一、二(共6學分),
: 本系個體經濟學(3學分)、總體經濟學(3學分)可免修,但須修高等統計(上)(下)
: 共6學分來抵本系個經、總經課程"
: 請問是不是說 我修了高等統計就可以不用再修財金系開的個總經?
: 又因為我系上的規定是:
: "本系學生修讀他系之雙主修必修科目及指定選修學分,不計入選修學分"
: 那我原來修的經濟系個總經的共12學分
: 還算是"他系之雙主修必修科目"嗎?
: 可不可以拿來抵我本系的選修學分呢..?
: 還有 在網站上又有:
: "本系自訂必修科目 69 學分,選修科目計 42 學分。
: (選修科目中12學分限選本系課程,但修讀本系為雙主修之學生不須修習)"
: 意思是說..雙主修的學生完全不用修選修學分
: 只要修完69學分就可以拿到學位了...是這樣嗎?
: 還是說雙主修學生 仍要修習選修科目 但不限於12學分限本系的規定?
: 抱歉問題有點多...
: 麻煩知道的板友為我解惑
: 或是財金系有沒有類似的網站可以問這些問題的...
: 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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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alonous:可是其實有時系辦的回答還蠻含糊的耶.... 218.167.173.160 08/09
3F:→ alonous:說實話.... 218.167.173.160 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