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yo (@_@)
看板Doraemon
標題[公告] 同人漫畫相關問題
時間Thu Apr 27 05:18:25 2006
這是參考版眾的意見跟OOXXLA版大意見做出最後的決定
小叮噹X 確實可屬小叮噹的同人創作
目前動漫版 除了18禁以外 其他版並無限制同人創作
如果只針對小叮噹X投票 會產生多標準 引起爭議
再加上 拿小叮噹X做為投票 是否也要將其他小叮噹同人作品列入選項
很明顯的 非常多人不願意
所有的同人作品 似乎都是用原作漫畫的名氣基礎加以發揮
小叮噹X沒有例外 且並不營利亦無其他違規行為 單純分享
所以 不投票亦不禁止
但以後同人作品 請加上[同人] 包含所有台灣自創同人漫畫 (發文選項6)
不喜歡同人作品的 就請自行乎略跳過不要點選
看了很多版友的推文
很多都是很好的意見
最後的決定如有不滿意 請多多包含
也可以來信討論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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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93.77
1F:推 weichia:推^^ 04/27 05:19
2F:推 jbfc:小叮噹X 只是個人發表的諷刺畫,不具備同人作品的條件。 04/27 08:08
3F:→ jbfc:板上真正屬於同人作品的東西,是這個板的「」 04/27 08:10
5F:推 LebronKing:樓上好專家 04/27 08:24
6F:推 terter:2樓太誇張了...小叮噹X並沒有違反你提出的那篇對同人誌的 04/27 10:34
7F:→ terter:定義...基本上也不要想太難,廣義來說,非商業性的漫畫創作 04/27 10:35
8F:→ terter:都可以列入同人漫畫,只要不要把cos列成同人就好XD... 04/27 10:36
9F:推 yinson:沒違反板規,標題也很明顯,同意板主的決定 ... 04/27 15:50
10F:→ jbfc:同人漫畫和是否商具業性無關,同人誌即賣會就是最佳的例子 04/27 19:07
11F:推 HSNUism:[同人]不一定是[誌] 創作的形式是無法被侷限的 內 04/27 19:12
12F:→ jbfc:同人作品的條件:組織(社團)形態發表、不經出版及書商途徑 04/27 19:11
13F:→ HSNUism:的當然是同人作品 但也不是同人[誌]啊 ^^ 那個網頁對[ 04/27 19:14
14F:→ HSNUism:同人]所下的解釋個人覺得還差了一點點 04/27 19:16
15F:→ jbfc:小叮噹X沒有將讀者集結或特定化 就已經失去「同人」的條件了 04/27 19:16
16F:→ jbfc:網誌中根本沒有解釋「同人」,也沒有必要解釋 04/27 19:20
17F:→ jbfc:網誌中只是明白指出什麼樣的東西是同人誌, 04/27 19:21
18F:→ jbfc:如果用大家都看不懂的抽象定義來解釋的話,結果就是大家根本 04/27 19:24
19F:→ jbfc:搞不懂什麼是同人誌,大家都各說各話.... 04/27 19:26
20F:推 HSNUism:照您的說法 日本某些獨立繪製送印販售的創作者 他在展現 04/27 19:28
21F:→ HSNUism:展場(錯字)賣的東西就不叫同人誌了? :P 04/27 19:30
22F:→ jbfc:你的讀法=\=我的說法 我建議你先思考一下在同人誌即賣會中 04/27 19:35
23F:→ jbfc:取得販賣許可的條件,再來思考一下你舉的例子有什麼問題 04/27 19:36
24F:推 HSNUism:別人怎麼進得去我是不知道 但您能說沒有嗎? 不必再爭了吧 04/27 19:37
25F:→ HSNUism:我想這事咱們都沒有非要對方妥協不可的必要 就降子吧^^ 04/27 19:38
26F:推 retsuya001:jbfc好專業喔 04/27 20:43
27F:推 newgunden:我不希望創意被所謂的制式規格限制住 04/28 01:15
28F:→ newgunden:又不是在搞政治.有必要要搞成這樣嗎 04/28 01:16
※ 編輯: inyo (61.65.249.81 臺灣), 09/11/2021 0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