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un (溫水煮青蛙)
看板Doctor-Info
標題Re: [心得] 被 windfly00 控告妨害名譽
時間Thu Nov 4 12:42:42 2010
※ 引述《CKun (溫水煮青蛙)》之銘言:
: 今天收到被告通知單
: 由 windfly00 提告妨害名譽
: 須於 8/6 10:00am 到案說明
: 個人完全是理直氣壯, 沒什麼好怕的
: 所以正在思考以下這條是否合用
: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
: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
: 者,亦同。」
事件追蹤報導:
windfly00 兩次偵察庭都不敢出席
最後檢察官說「很惡劣」, 將以不起訴處分
所以這案子的結論是; windfly00 被我指責其錯誤並沒有妨害其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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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36.239.61
1F:→ heliex:告他誣告 11/04 12:55
2F:推 RickyOrange:推你一個熱心! 善惡終有報 11/04 13:55
3F:推 cordeliatai:辛苦你了~~哀真的很討厭濫用司法的人 11/04 15:09
4F:推 mark89:會不會是在忙別的事啊~~ 但是希望善惡到頭終有報 11/04 20:20
5F:→ enos:推 我下週等他囉 要開賭盤嗎XDXD 11/04 21:15
6F:推 pharmawind:噢我解套了!!! yes~ 11/04 22:43
7F:→ ilovecrab:哈,我的也是呢! 11/05 01:26
9F:→ ilovecrab:已經改口稱自己是議員啦?真是濕禁濕禁.... 11/05 01:30
10F:→ valenci:等不起訴發一篇 11/17 16:32
11F:推 valenci:不起書應該會有他的名字 11/17 16:36
12F:→ Gunslinger:後面那篇被隱藏了啦 正義使者怎麼可以自曝其短呢 11/25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