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arcloud (小書生)
看板Doctor-Info
標題Re: [問題]關於用藥的觀念
時間Fri Jul 28 11:17:37 2006
不是所有的藥品的可以自行購買,有些藥品因為安全性較差,
或者有比較重大的副作用,需要定期追蹤
又或者成癮性比較高,因此需要醫師處方才能使用
目前我國藥品分為三級:成藥、指示藥、處方藥
另外健康食品不算藥、所以他不能標榜療效
一、成藥
不需處方即可購買,上面有「衛署成製字第xxxxxx號」
由於他的安全性較高,所以民眾使用上比較沒有顧慮
不過,使用前還是得好好閱讀說明書
(亂入一下,沒記錯的話,三x雨傘那個感冒糖漿,一支應該分三到四次服用,
但是,通常聽說的都是一整支拿來乾的 >"< ,不過,成藥的安全性就是比較高
喀了幾倍的劑量其實還算安全)
其中、成藥還分甲類跟乙類
甲類是有「藥商許可證」的商店才能賣的,如:蕊那、撒隆巴斯、足爽等
(再亂入,想看藥商許可證的可以到方便的好鄰居7-11去看,他們都有申請)
乙類就是百貨、雜貨店等皆可臨售,如綠油精、嫚秀雷敦軟膏
二、指示藥
相較之下比較危險的藥品,雖然不需處方,但還是得經過專業人仕(醫師、藥師、藥劑生)
指導使用
上面有「衛署藥製字第xxxxxx號」或「衛署藥輸字第xxxxxx號」
另外還有一行「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常見的指示藥如:普拿疼、保力達B、維士比等
(還是亂入,這也就是為啥檳榔攤賣保力達、維士比違法的原因)
三、處方藥
限制醫師處方使用,需由醫師「親自」調劑或處方後交由藥師調劑,才能交付患者
處方藥不可以向一般民眾廣告
(所以普拿疼可以大大方方說我叫普拿疼,威x剛、希x士等每次都玩規定邊緣的遊戲)
字號跟指示藥的字號一樣都是「衛署藥製字第xxxxxx號」或「衛署藥輸字第xxxxxx號」
另外那行會是「限由醫師處方使用」
常見的處方藥大多是精神治療劑、心血管用藥、神經系統用藥、抗生素等
所以,一般在有藥師的指導之下,通常
解熱鎮痛劑、止瀉劑、鎮暈劑、感冒藥、部分胃腸藥、瀉劑、外用藥及貼布等
都算是可以自我照顧的範圍,
這也是衛生署推動的自我照護
當然,用藥後一段時間沒有改善就得要尋求醫師的幫助
因為,恐怕病情沒有那麼單純
另外一談,我個人不建議使用綜合感冒藥類的藥品
因為他是「綜合」口味的,
所以感冒的症狀他通通包了,但是,
有的人感冒又不流鼻水,沒必要連止鼻水的藥一起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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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6.45.141
※ 編輯: soarcloud 來自: 211.76.45.141 (07/28 11:20)
1F:推 Aimei:非常感激~~ 我要的就是這方面的資訊啊 > < 07/28 11:39
2F:→ Aimei:另外 我也不吃綜合感冒藥品 我都只吃鼻炎膠囊 @@ 07/28 11:39
3F:推 sinbady:樓上藥師很專業...^^ 07/30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