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nene (jianene)
看板Divorce
標題[問題] 若共同監護重大事項列舉有哪些
時間Thu Oct 15 06:57:19 2020
共同監護弊大於利,為了以防萬一,想先寫好若為共同監護,未成年子女的重大事項由主
要照顧者決定。
請問有沒有人能提供自己曾列舉哪些內容呢?
除了戶籍遷徙、醫療、就學(學區/學校)、銀行開戶、保險。還有哪些也最好都寫出來
呢?再請前輩們指點,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64.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ivorce/M.1602716241.A.B7F.html
1F:推 cordeliatai: 出國旅行 10/15 07:52
2F:推 lu6677: 教育 醫療 戶籍 10/15 08:28
3F:→ jianene: 請問未來孩子長大要申辦手機門號,這也算嗎 10/15 19:24
4F:推 LTL10X26: 申請社會福利服務補助 10/15 23:29
5F:→ jianene: 謝謝L大~這一個我漏掉了 10/16 11:11
6F:推 whitemother: 報稅的時候 申報未成年子女扶養 10/16 18:01
7F:→ jianene: 感謝w大~又是一個真的很重大的事項 10/17 01:13
8F:→ DaimlerHuang: 共同監護好像越是重大決定越需要兩人一起簽章吧 10/17 12:32
9F:→ DaimlerHuang: 排除這些重要事項.... 另一方怎麼不乾脆放手? 10/17 12:33
10F:推 qqvicky: 我是由法官調解為共同監護,除了出國、出養、未成年結婚 12/17 22:39
11F:→ qqvicky: 、重大手術需要對方同意,其餘可由主要照顧者自行決定 12/17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