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laan (向心力)
看板Divorce
標題[問題] 離婚後,可以提告嗎?
時間Thu Aug 20 12:48:24 2020
前妻因疑似外遇而選擇離婚
離婚協議書上 沒提到財產的問題
但結婚前 準備租屋時
家電跟家具都是我在結婚前買的
大概也花了30~40萬
離婚後 前妻把家電與家具都搬走
這些家電與家具算是共同財產嗎?
還是我可以提告要求一些補償金呢?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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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colee: 賭一口氣當然可以 但人生啊 08/20 13:04
2F:推 iscpupu: 你若是賭氣 我只能說省省 若真的缺錢 就試試看 08/20 13:11
3F:→ s5862224: 家電類折舊後的費用有超過律師費就試試 08/20 14:11
4F:→ sunny760222: 同樓上,如果是賭氣建議不需要 08/20 14:47
※ 編輯: lovelaan (49.216.76.247 臺灣), 08/20/2020 15:59:59
5F:推 PAGBR: 法律很硬的 疑似沒有用啊 08/20 19:44
6F:推 noxwhere: 提告也要錢,況且你要舉證那是你單獨買的 08/20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