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
看板Divorce
標題[問題] 前夫的女友打擾生活
時間Thu Oct 3 21:01:48 2019
和前夫已離婚3年,剛離婚時是共同監護女兒
約一年後改為由我單一監護
爸爸一個月帶女兒過去過夜兩次
(五晚上接,六晚上回)
和前夫的女友(不確定兩人是否結婚)完全不認識
頂多是她有時來接女兒過去時打個照面
對方也是笑笑的,看來和善
但八月起前夫和女友逕行到幼稚園找老師
詢問一些小孩在幼稚園的狀況
後來由園長解決了此事
事件前後前夫完全沒有提前支字片語
(我們的訊息聯繫內容僅限於約定帶小孩的時間以及匯款事宜)
然後這兩天園長又聯繫我
說前夫女友前些天又打電話給老師
大意是她的行為可能是有意想搶回孩子的監護權
要我自己多加留意
我實在是有點疑惑又困擾了
朋友說既然監護權在我
他們就不應該擅自越過我
一再打擾學校和孩子的生活
應該要請他們停止
但一來我和前夫已不是有商有量的關係
再來他仍舊是孩子的爸爸
我真能制止他女友(或妻子)的此種行為嗎?
(打電話到幼稚園的都是他女友,一起去到幼稚園時說話的人也都是女方)
應該怎麼提出比較好
比較站得住腳呢?
先感謝大家的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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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eteaime: 告訴老師 幼稚園不可以透漏資訊給對方 不管結婚沒 他在 10/04 06:32
2F:→ Jeteaime: 法律上都沒權利 請他們說聲抱歉就可以掛電話了 10/04 06:32
3F:推 Jeteaime: 至於搶監護權 除非妳有什疏失 證明不適合撫養 不然別擔 10/04 06:34
4F:→ Jeteaime: 心 當然 究竟有沒有 你自己知道 我們無從判定 10/04 06:34
5F:→ Jeteaime: 但你自己要思考 會跑去問幼稚園 問的問題是什麼 大概就 10/04 06:35
6F:→ Jeteaime: 知道著力點為何 10/04 06:35
7F:推 tltl: 為什麼他女友可以有老師的電話阿 = = 你跟老師說很抱歉造成 10/04 06:45
8F:→ tltl: 困擾 但是所有關於女兒的事情她按照規定只能跟監護人談 10/04 06:46
9F:→ tltl: 請女友來找你可能比較恰當 然後對 就可以掛電話了 10/04 06:46
10F:推 eedavid: 認同tltl的講法 10/04 15:05
11F:推 c728131: 推t大 10/05 14:25
12F:推 goldencorn: 推t大 10/08 13:31
13F:推 muton: 放心~監護權以不變動為原則,除非妳現在有施暴女兒的證據 10/22 08:53
14F:→ muton: 、或是吸毒準備要坐牢之類的,才有可能被判交出監護權 10/22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