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yferrari (有點喜歡妳.....)
看板Divorce
標題[問題] 我朋友的老公離家
時間Thu Dec 13 00:31:29 2018
我朋友最近跟她的老公離婚了
他老公先搬出去住兩年然後最近法院判離了
我朋友比較不甘心的是她老公搬出去的兩年多完全沒有拿過小孩的生活費回來
現在法院判離了 雖然是有判決她前夫每個月要拿扶養費回來
但她在問有辦法跟她前夫要求付之前兩年小孩的生活費嗎?!
那兩年小孩丟著都不管
只有想到才回來看一下而已小孩都是我朋友在帶 白天工作晚上帶小孩
如果要追溯 成功的機率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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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ing24265: 沒問題的 12/13 07:25
2F:→ girlo: 先想想這樣追溯的精神成本和時間成本划不划算吧 12/13 11:10
兩年=24個月
兩個小孩上私立幼兒園 一個月的費用約16000
還沒包括生活費還有娛樂費等等 零零總總加起來40萬以上跑不掉
隨便要個一半也有20萬我想應該划得來.....
※ 編輯: Jayferrari (36.233.145.147), 12/14/2018 01:14:43
3F:→ snowtoya: 法院一般都是用每人每月支出除以二來算的居多 12/18 15:12
4F:→ snowtoya: 看一下法院現在判的扶養費金額*2年,是比較有機會拿到的 12/18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