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fa98shyuan (飛飛飛~)
看板Divorce
標題請問精神外遇
時間Wed Nov 16 10:19:26 2016
最近在網路上認識女性朋友,用賴聊天,但我已是已婚育有一子的男性。
與網友聊了1個多月,今日本打算約見面,(對方也是已婚女),卻被太太發現我的對話
,於是造成可能要以精神外遇的方式要求離婚。
我們的對話並無太多曖昧,僅是以好友相稱,並未成為網路情人。
後來太太寫了一張內容大概是說如果我有精神外遇之類的情事,必須將財產歸她、孩子歸
她、還要付贍養費餅要求我簽名,本以為這樣就可以謝幕。
但她仍無法聽進去我所說的情況。
如此想請問這張她手寫的切結書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力?
以及離婚判定的部分將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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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neofan: 你老婆好可憐,你都已婚了還這樣,太傷人了 11/16 11:14
2F:→ neofan: 並無太多曖昧?問題是你連一點曖昧都不可以跟別人有啊 11/16 11:15
3F:推 dearhellen: 你簽了契約就成立了 11/16 11:34
4F:→ honeyma: 你們無法保證見面之後的事情,見面後覺得雙方都不錯,再 11/16 11:42
5F:→ honeyma: 繼續聊天,然後互相吐苦水,之後惺惺相惜…不要說女生想 11/16 11:42
6F:→ honeyma: 太多,外遇都是從一杯咖啡一句安慰開始的 11/16 11:42
7F:→ cafa98shyuan: 嗯,我知道錯了,抱歉讓大家看笑話了 11/16 11:47
8F:噓 Crybaby1020: 爛咖,還有臉求救~ 11/16 12:54
9F:推 Argento: 想辦法補救婚姻吧 不要一步錯步步錯啊 11/16 22:14
10F:推 snowings: 有效力的哦!希望你已經簽了。外遇蠻可恥的,可是一再 11/16 23:50
11F:→ snowings: 的外遇就是非常有問題哦!你想解決的問題,絕對不會因 11/16 23:50
12F:→ snowings: 為你精神外遇就解決的,鼓起勇氣面對問題吧! 11/16 23:50
13F:噓 puccalove: 簽了沒? 敢找人外遇還怕? 11/17 04:00
14F:噓 anshley: 大頭管不住小頭唷 11/18 02:41
15F:噓 wadekimo: 約已婚婦女見面就是想幹,都一個孩子了真的不可取 11/23 14:10
16F:→ PokoPang77: 看成要去日本見面 11/24 22:51
17F:噓 judygif: 都和她聊一個月,還要見面了,外遇不就是這樣來的嗎 02/10 19:26
18F:噓 zozoz: 哈哈討拍失敗哈哈 滾 廢物 02/17 19:31
19F:推 Romeo5566: 無效 06/02 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