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nfenhu (愛情中的弱者)
看板Divorce
標題[問題] 到底怎樣才算外遇?
時間Tue May 31 16:38:36 2016
1-身體:牽手,擁抱,親吻,當事者說沒到床上的程度。
2-精神心靈:通訊軟體上紀錄說對方才讓他第一次有真愛的感覺,在對話中充滿打情罵俏
,也有彼此身體接觸的對話(如:好想親你,昨天親不夠…等等)
以上在我的認知是外遇吧!
但當事者卻不認為他自己做這些是外遇是出軌。。
那請告訴我到底什麼才算外遇?
難道就是到床上了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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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elodylily: 都算了吧 05/31 16:41
2F:推 ceder: 做錯事的人本來就不會承認... 05/31 16:48
3F:→ katling: 這些行為還需要問?是自己不想面對殘酷的事實嗎? 05/31 16:56
4F:噓 Ruth: 你覺得算,就是外遇(難道人家跟你說不算,你就會好過一點? 05/31 17:21
5F:推 desk9992002: 出軌的人當然要說不算啊 不然怎麼玩下去 05/31 18:14
6F:推 mcconnell: 一般人和法律上的認知有不同 05/31 18:16
7F:推 LilacSnow: 法律上只有性行為才算通姦。 05/31 19:28
8F:推 hugoliu: 每個人看法接受度不同,說出你的界線讓對方知道嚴重性才對 05/31 22:23
9F:推 pagurian: 兩性間的不守分際已經是準出軌行為了,有這種習慣的人 05/31 22:58
10F:→ pagurian: 對他/她來說基本上沒甚麼事情是嚴重大條的,頂多分手 05/31 22:59
11F:→ pagurian: 反正下一位很快會出現....因為沒甚麼不敢或矜持的 05/31 23:00
12F:推 doa2: 法律上就是要有性行為才算 否則對方都一概不認 05/31 23:18
13F:推 comeon: 應該早上床了只是不承認 不要糾結對方不承認外遇 你該做的 06/01 08:07
14F:→ comeon: 是 留下對方承認親暱行為的證據 即便不打算告對方 備而不 06/01 08:07
15F:→ comeon: 用 有備無患 06/01 08:07
16F:推 kming327: 人類真的在交合也只有幾分鐘 你覺得那幾分鐘才算外遇? 06/01 08:20
17F:→ kming327: 不要自欺欺人了 想當場捉姦是相當不容易的事 06/01 08:21
18F:推 CBNN: 重點就是不愛你了,才會出現這些狀況 06/01 08:24
19F:推 kming327: 所以通姦男女是多麼刺激好玩啊 捉不勝捉 防不勝防 06/01 08:24
20F:推 funfactry: 如果想離婚就算,如果不想離婚就不算 06/01 10:19
21F:推 derekk: 牽手擁抱親吻有時候比上床可怕 06/04 00:29
22F:推 SignKing: 那喝茶算嗎? 06/11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