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
看板Divorce
標題[問題] 和解書的效力?
時間Sat Jan 16 23:39:42 2016
甲乙(男女)丙(第三者)三人一起簽了和解書,
因為不希望甲方對外透露甲乙離婚原因,
除了甲方需放棄對乙丙刑事訴訟外,
其中一條文為"若三方對外洩漏和解書內容而影響乙丙生活及工作,可向甲方求償高額賠
償金"
請問
1.簽定了後甲方是不是就不得向乙丙提刑事訴訟了?就算還在甲方知悉之半年內?
2.若真的耳聞甲方對外宣稱離婚原因,是否真的可以向甲方求償?需要舉證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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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omeon: 通姦是告訴乃論 就通姦和解 表示甲方放棄告訴 應該就不能 01/17 00:45
2F:→ comeon: 再提告了 01/17 00:45
3F:→ comeon: 其實還是要看整份和解書是怎麼寫的 建議雙方條件擬好後找 01/17 00:51
4F:→ comeon: 律師看 上網問網友 網友也非專業 有些細節不知道 回答也不 01/17 00:51
5F:→ comeon: 準確 01/17 00:51
6F:推 QQdrink: 高額是多少?原告光訴之聲明就很有戲了。 02/20 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