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homing (達倫先生)
看板Divorce
標題【活動】我和春天有約--輕熟再婚限定版
時間Wed Dec 2 22:28:05 2015
※之前沒跟版主報備~被刪文了~這次重新再來~
離婚這條路只有當事人才懂...
離了婚,假如又有小孩,想好好的重新找個伴是難上加難。
之前看了板上帶小小孩聯誼的主題,心有所感。
特地款好場地,辦了這場聯誼活動。
希望能夠成功促成。
借的專用場地很大,可以容納百人的場地。
只打算留給周日午後的12對男女互相認識。
有小小孩的,也歡迎帶來認識新朋友。
◎時間:12/12週六下午一點半~三點半(一點開始報到)
◎地點:盈創會展中心(台北市松江路156-1號4樓;捷運松江南京站8號出口左行100公尺
。)
◎活動費用:男生500元,女生350元(現場繳交給場地單位即可)
◎活動內容:溫馨換桌聯誼
◎參加資格:單身限定!(男生民國54~70年次,女生58年次到74年次之單身或二春人士)
◎男生必備條件(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年薪百萬以上(報到時需攜帶薪資單或其他長期固定收入證明)
2.正式公務員或公立教職員(報到時需攜帶識別證或足資證明文件)
3.各行業中階以上主管職(報到時需攜帶公司名片或在職證明)
4.公司負責人(報到時需攜帶營利事業登記證)
5.個人名下於六都擁有房子最少一間(報到時需攜帶房屋及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活動方式:每桌4~6名,每桌聯誼時間12分鐘;時間到時,女生留在原座位,男生移動
至下一桌。
◎名額:限額12對!
※為了保持更好的聯誼品質。請務必符合以上條件!不然是不能入場的喔~~
※可攜帶您的小小孩一起認識新朋友喔~
線上報名網址:
http://goo.gl/forms/jXXiqZdjFa
※本活動將於12/09週三晚上寄發第一波簡訊通知報名是否成功,依報名順序作為通知順
序。
(可連結報名網址得知最新報名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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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ivorce/M.1449066488.A.FF3.html
1F:推 mechman: 請問這是甚麼單位辦的? 有主辦單位的資訊嗎? 12/02 23:56
2F:噓 isaacc: 公開搞商業活動? 12/03 01:16
3F:噓 pagurian: 兩性平權了,只要求男生不要求女生? 12/03 08:06
4F:推 anshley: 開這種初始物質條件的聯誼,會很難分清楚最後到底是愛你 12/03 08:43
5F:→ anshley: 的人還是錢啊 12/03 08:43
6F:→ dolomede: 個人覺得這算廣告文,不算聯誼文 12/03 12:29
7F:噓 allisoniu: 還要求房產....好誇張,太小看現代女性了! 12/03 13:30
8F:→ allisoniu: 有房有車就能保證婚姻幸福嗎? 12/03 13:30
9F:→ ehoming: 我只想弄一個給離婚有小孩的人一個公開認識異性的機會... 12/03 14:36
10F:→ ehoming: 如果在市中心的週末弄一個100坪場地均攤一萬塊包場叫營利 12/03 14:39
11F:→ ehoming: 兩性平權?物質條件?小看女性? 12/03 14:43
12F:→ ehoming: 以上的問題跟離婚原因一樣,雙方各自表述。 12/03 14:45
13F:→ ehoming: 離婚很痛,找伴很難,有條件比沒條件好。歡迎需要者參加 12/03 14:46
14F:推 tltl: 怎麼沒有列女生的條件XDD 真的有男士報名嗎? 12/03 15:22
15F:→ yuiyui1124: 呃…75年次卡關了 12/03 18:04
16F:噓 Afei: 有這種條件的男生,幹嘛還參加這種活動,也沒看到費用均攤 12/03 19:21
17F:→ Afei: 阿 不單純 12/03 19:21
18F:噓 allisoniu: 六都... 12/03 19:30
19F:→ ehoming: 歡迎yuiyui參加,請直接報名即可。 12/03 21:51
20F:→ ehoming: 有這種條件的男生很多,我相信女生也是。歡迎存疑者參加~ 12/03 21:53
21F:→ alinglove: 離我好遠 12/03 22:08
22F:→ ariesapril: 也算是本版一種新的嘗試 12/04 10:57
23F:→ ehoming: 目前報名男女各半,女生七年級較多,活動在下週六~歡迎囉 12/04 18:31
24F:→ sai0613: 我是女生 。看到這些財力和職業上的條件限制,坦白講很 12/05 00:11
25F:→ sai0613: 不舒服 。不過還是祝福有參加的人真的能找到第二春 。 12/05 00:11
26F:推 McCain: 真正需要第二春的人應該不會是七年級的吧 12/05 02:04
27F:→ McCain: 年薪百萬的男生很多?可能有一百萬人吧 12/05 02:06
28F:→ McCain: 不過低於百萬的應該要多好幾倍 12/05 02:06
29F:噓 McCain: 經濟條件沒達到年薪一百萬的就準備當孤單老人是吧 12/05 02:54
30F:噓 APROC: 這種文章真的很可惡,嚴重違反兩性平權的價值,沒有水桶 12/05 17:44
31F:→ APROC: 版主應該算是失職了,搞階級歧視也瞧不起獨立的女性 12/05 17:46
32F:→ APROC: 我雖然符合條件之一,但對於會來這種聚會的女性的心態.... 12/05 17:52
33F:→ pagurian: 哎呀,我能體會版主難為,都已經砍過一次文 12/05 18:21
34F:→ pagurian: 實在是二春市場本來就非常弱勢 12/05 18:21
35F:→ pagurian: 哥符合條件,但也真的不會考慮參加這種活動 12/05 18:21
36F:→ pagurian: 願意參加活動的人,想必心裡非常清楚箇中影響與分寸 12/05 18:22
37F:→ pagurian: 批判的意見由我們大家來發就好,這就是輿論的價值 12/05 18:22
38F:噓 derekk: ........................................ 12/06 00:35
39F:→ ehoming: 再婚,男女假如各有小孩,開銷有多少?經濟條件重不重要 12/07 08:22
40F:→ ehoming: 用鍵盤封殺活動,用想像代替真實。這樣的人生,有趣嗎? 12/07 08:25
41F:→ ehoming: 兩性平權?階級歧視?獨立女性?我作的是成雙,組的是家 12/07 08:42
42F:→ ehoming: 二春市場弱勢?哥符合條件?嘖嘖嘖~ 12/07 08:49
43F:→ ehoming: 經歷過婚姻的挫折與遺憾,給自己一個重新開始! 12/07 08:56
44F:→ ehoming: 二春不是弱勢。轉化離婚後不適再出發的成熟更動人~ 12/07 09:02
45F:→ dorakao: ㄟ 只是想問一下 100人的換桌聯誼 1人5分鐘 要500分鐘耶. 12/26 11:28
46F:→ dorakao: 喔喔 12對 抱歉我眼殘 12/26 11:29
47F:→ dorakao: 想說這馬拉松也太有毅力了 12/26 11:29
48F:→ louis1868: 坦白說,要符合上述條件不難,但符合上述條件又去參加 04/07 20:20
49F:→ louis1868: 活動的,應該不多。這些男士平時就有很多人示好或幫忙 04/07 20:21
50F:→ louis1868: 介紹了。召集人熱心是好事,但不了解市場需求,可能會 04/07 20:21
51F:→ louis1868: 引發更多的問題。 04/0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