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glemom (Enjoying life)
看板Divorce
標題Re: [問題] 關於重新認識對象
時間Mon Jun 15 23:56:18 2015
離婚沒小孩認識新對象的管道跟未婚不是一樣嗎? @.@
現在離婚率不低,
開始出去認識新朋友你就會發現原來離婚的人比你以為的多很多~
我認為有沒有離過婚不是很重要..(我的經驗是大部分的人都覺得不是很重要)
帶著小孩才是最大的問題(我~舉手!),
所以~~~只要現在單身的你是個樂觀開朗的人,
把自己準備好,下一段戀情其實不會太難啦!
回歸正題...
認識新對象的管道,
以下幾個小小建議:
1)婚友社-建議加入婚友社填資料的時候先不要勾選自己離婚耶..等認識不錯的對象,
第一次見面聊一聊覺得投緣再告訴對方其實自己有過一段婚姻. 畢竟有些人
會有先入為主的觀念,還沒見到面,看到自介寫"二春"就直接跳下一位~
我覺得那對我們是很不公平的~至少也要見個面,給我們機會當面展現自己的
魅力一下嘛!搞不好見了面是我對你沒興趣~不是你不要離過婚的我咧!切~XD
2)球類運動社團-ex:網球/高爾夫球..先找教練上個幾堂課,有點基礎後就上一些論壇
網站揪球伴,mobile01或是任何流量大的網站都可以(ptt的年紀比較偏
30歲下?請自行斟酌)有了球伴後還可以請球伴介紹球伴或球隊..這樣認
識的人就越來越多~遇到Mr/Miss Right的機率有沒有就高一點?
慢跑和騎腳踏車這幾年也很夯..應該也有社團可以加入,這我就不太了
解了~
3)交友網站或app-沒有小孩的就跟單身的大家一樣在上面輕鬆的交朋友吧!!有小孩的也
先不要在自介裡說自己有小孩,不然還沒認識就被你的自介嚇跑了!
雖然說交友網站也是會有真愛,但遇到好對象的機率真的非常小!!建議大
家抱著交朋友的心態玩這些app,如果是要找穩定的關係,一開始就要跟對
方表明清楚不是要找玩玩的對象,開頭要表明"來交朋友,以後順其自然"的
態度..不然上面的玩咖真的太多了!!!sleep around和劈腿的人不勝枚舉
,女生請一定要保護自己!!
4)朋友介紹-如果朋友不多,就多出去走跳認識新朋友,外面的世界單身男女還是不少的~
就醬..想到在補充.
(已經死會很久,可能也沒有機會再認識新對象跟大家分享經驗了..XD)
※ 引述《jumppig (跳跳)》之銘言:
: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大家
: 如果希望可以再去認識新的對象
: (跟另外一半已離婚 無小孩)
: 有透過甚麼管道適合認識嗎
: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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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ivorce/M.1434383781.A.264.html
1F:推 McCain: 第一點的做法還是不太妥當吧 06/16 00:08
2F:→ singlemom: 見仁見智耶~我是覺得如果只是免費網站填的簡單資料是ok 06/16 00:21
3F:→ singlemom: 如果是付費的婚友社就要問一下他們的sales了.. 06/16 00:22
4F:推 McCain: 不過一般人說法 好像離婚者還是找相同離過婚的 比較能互相 06/16 03:01
5F:→ McCain: 體諒對方的心境 06/16 03:02
6F:推 bwj: 同意樓上,尤其有小孩情況更複雜 06/16 10:26
7F:推 anshley: 第一點作法不妥,可能會害婚友社被申訴 06/16 10:44
8F:推 anshley: 這得提到男女要求不太一樣了。未婚女生比例上比較不在意 06/16 10:48
9F:→ anshley: 男生離過婚,通常條件就是離婚無累可。但未婚男生情況比 06/16 10:48
10F:→ anshley: 較不同,較少會寫離婚無累可以的 06/16 10:48
11F:推 anshley: 這是我多年以前看過的婚友社資料庫的結果 06/16 10:50
12F:→ singlemom: 我媽以前也要我找離過婚的,最好一樣有孩子的,但我覺得 06/16 12:00
13F:→ singlemom: 為什麼要把自己侷限只能跟哪種人交往?緣分都註定好了 06/16 12:01
14F:→ singlemom: 把自己充實好,讓自己能量滿滿,沒小孩的情況下還是很容 06/16 12:07
15F:→ singlemom: 易認識新對象的~而有小孩的,相信有過一次婚姻和被小孩 06/16 12:08
16F:→ singlemom: 磨出的耐性..我相信跟新對象交往的時後會更知道怎麼相 06/16 12:09
17F:→ singlemom: 處~ 06/16 12:10
18F:推 McCain: 倒不見得要一樣有小孩 但最好婚姻紀錄類似比較好 06/16 21:45
19F:→ McCain: 如果對方未婚 己方是離過婚的 難保對方家長不會反對 06/16 21:45
20F:→ McCain: 當然如果是相王永慶子孫那樣的家庭 可能會有點不一樣 06/16 21:47
21F:→ u8809048: 第一點根本是欺騙 06/17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