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
看板Divorce
標題[問題] 離婚協議書的寫法
時間Fri May 1 00:19:19 2015
沒想到,我先生外遇了
我十分無法接受,決定要離婚。
我們結婚3年,無孩子
我要求了精神賠償,而他同意支付了。
於是我在離婚協議書上這樣書寫
特約條件:男方應支付女方新台幣五仟萬元整金額,以滋補償。
請問這樣寫,是否完善?
另外是否有需注意的事項
ps. 金額只是虛數,別太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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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piia: 支付方式與期日、時間、期限應一併寫明,其他請參照網路制 05/01 09:20
2F:→ cpiia: 定格式! 05/01 09:21
3F:推 comeon: 純改錯字 以茲補償 05/01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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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Divorce01: 太過籠統,建議請專業人士處理 歡迎回信(代推文) 05/28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