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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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請問離婚後親子法律關係問題
時間Fri Dec 12 09:04:59 2014
請問
1.未成年小孩監護權歸媽媽,若媽媽再婚,繼父要辦理收養,是否只需要媽同意即可?
網路上有查到一些是說這樣與生父就沒有法律上的血親關係了(扶養,繼承等相關義務)
但生父仍有探視權是嗎?
2.若媽媽再婚後又離婚,那小孩跟父親的法律關係是否又自動回到生父身上?還是跟繼父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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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ipius: 1.法律上的血親關係不管怎樣都不會沒有的,所以生母同意外 12/12 17:34
2F:→ Lipius: 仍要經生父同意,但若生父無正當理由不同意,可以向法院提 12/12 17:35
3F:→ Lipius: 裁定時敘明。 2.生母跟養父離婚,是兩人之間的關係消滅, 12/12 17:36
4F:→ Lipius: 養父仍是小孩法律上的擬制血親,但可以透過法院聲請終止收 12/12 17:36
5F:→ Lipius: 養關係 12/12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