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vorce01 (離婚版匿名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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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離婚協議書需要公證嗎?
時間Tue Jun 10 22:23:50 2014
離婚協議書是律師擬的,雙方已於當下簽字
因需滿足某些條件,所以還未去戶政事務所登記
想請問的是:
兩位證人是去戶政辦理離婚登記的當天一起至戶政,並當場簽字嗎?
若協議書需公證,順序為何?
先辦理離婚登記,再去法院,
還是先公證,再去戶政?
是當事人雙方去法院公證就可,還是連見證人也需一起?
有看過案例是協議書未公證,但因有見證人及雙方簽字並辦理完離婚登記就生效
但也看過某方主張未公證所以不履行協議書上法院的
因為小孩監護權在女方那,女方很怕男方反悔,所以想了解清楚
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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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llisoniu:如果有請律師擬協議,也許直接請教律師會比較準確? 06/11 08:45
2F:→ tsaiyingxup6:現行法不需要公證,僅兩個證人一起去戶政機關登記即可 06/11 17:23
3F:→ tsaiyingxup6:。 06/11 17:23
4F:→ tsaiyingxup6:不過已經有找律師了,直接問吧! 06/11 17:23
5F:推 imweishan:戶政採書面審查,證人簽好名,由雙方當事人親自辦理即可 07/30 01:20
6F:→ imweishan:若不需遷戶口,任一戶政事務所均可辦理,無須回戶籍地 07/30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