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dyhbo33 (貓咪好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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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有不明白的地方
時間Fri Mar 5 19:33:01 2010
有哪位好心的大大可以解釋一下,
第十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
之日起實際任職六年內不得轉調申請舉辦考試機關暨其
所屬以外機關任職。
前項不得轉調之限制應於考試及格證書註明,並函請銓
敘部查照。
到底是要六年在原機關,還是受訓完就可以轉調(這是補習班的班主任說的以及一些
在場的公職人員說的,想說考上去還有綁這麼久,對身障者有些不方便,畢近離家遠
沒人照顧,有些小事情不太方便,謝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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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197.22
1F:→ Yuma38:前面就討論過了 03/05 21:18
2F:→ candyhbo33:爬文爬過了找沒有 03/05 21:50
3F:→ candyhbo33:請大大告知 03/05 21:51
4F:推 ting69:簡單一句 原機關長官願意讓你走 新機關願意要你 就OK 03/05 22:57
5F:推 ting69:不過我是決定乖乖待6年啦 找缺阿 協商阿 是很麻煩的事 03/05 22:58
6F:推 RonaldReagan:除非你有關係可以幫忙 那就好說 03/06 12:48
7F:推 sumbug:其實要調很容易 只要主管同意就好了 03/06 22:19
8F:→ sumbug:不需要什麼關係 單位要湊身障員額 都還挺歡迎的 03/06 22:20
9F:推 ting69:重點是要原單位同意阿 你走了 他的身障員額就少了阿= = 03/07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