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210045 (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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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認卡不認手冊! 身障搭捷運規定嚴
時間Mon Jan 18 19:07:29 2010
這個問題,我之前有質疑過高雄捷運公司.
想想高雄捷運剛蓋好的時候,只有高雄市市民可以享有半價的優惠.高雄縣不行
但是高雄捷運卻有橫跨高雄縣市,向捷運公司反應,得到的答案是捷運法屬於特
別法,不受到身心障礙保護法的限制,所以外縣市的不行,這件事情,我跟高雄縣
政府陳情快一年,才拿到所謂的高雄縣博愛卡,高雄縣博愛卡的限制又很麻煩
1.不能搭乘公車(高雄縣市都不行)
2.陪伴卡須與對應的博愛卡才享有半價優惠(捷運公司表示)
這....公平嗎?高雄市的博愛卡還能搭捷運搭公車,甚至渡輪.但我們卻變成了次等
公民.拿博愛卡搭公車還不如拿手冊搭公車(搭捷運拿手冊他也不理你)
台北捷運拿橘卡搭公車還有優惠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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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7.186.2
1F:推 Desirefly:陪伴卡須緊隨博愛卡使用很合理說,要是陪伴卡單獨使用時 01/20 09:23
2F:→ Desirefly:也算半價,那才不合理。 01/20 09:24
3F:→ h210045:你誤會我的意思了,假設我的陪伴卡是登記A的名字,就只能跟 01/20 09:47
4F:→ h210045:著A的博愛卡進出,跟著B的博愛卡進出就不行 01/20 09:48
5F:推 ting69:北市也是要跟著登記的卡才有優惠 這很合理吧 01/20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