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G8861 (灌吸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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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進用身障不足 法院、台積電上榜......선…
時間Thu Nov 5 11:45:55 2009
※ 引述《skyfog ()》之銘言: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後的定額進用新制今年7月實施,並首度賦予主管機關公
: 布法源,勞委會最近首度上網公布到今年8月為止未足額進用「黑名單」,其中有不少知
: 名企業上榜,例如民間企業以台積電不足進用人數125人最多,其次是友達的109人、奇美
: 電80人等;公家機關則是以國防部軍備局的中山科學研究院不足42人居首外,專門揪舉不
: 法的法院、警察局、地檢署都榜上有名。
: 身權法的「定額進用新制」今年7月11日起上路,其中降低公私立機關適用定額進用門檻
: ,公立單位34人以上至少應進用3%身心障礙員工、私立單位67人以上至少應進用1%身心障
: 礙員工,且不得少於1人(舊制為公立單位50人以上至少應進用2%、私立單位100人以上至
: 少應進用1%)。若公私立機關未足額進用身障員工,除應繳差額補助外
罰則中也新增主管機關可定期公布未足額進用名單。
小弟認為光是罰款根本無效,應該從法律來下手,若是沒有晉用身心障礙人員
所有申請的相關營業事業登記證,或是要向政府申請的所有證件或是許可
通通駁回,在合法的狀況下來牽制不肖財團這樣子做才有辦法根治.......
以上是小弟的一點點意見,可以請板上的先進批評或是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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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9.58.57
1F:推 t08031:這招狠!又可以徹底牽制 11/05 11:48
2F:推 sasaanddx1:對啊!! 本來就應該這樣的!! 11/05 12:26
3F:推 s8960046:不這樣子做,不肖財團哪會聽話....... 11/05 12:41
4F:推 jing007:但也要政府肯這樣做啊… 11/05 12:49
5F:推 OAzenO:政府駁回登記證 檔人財路 下次投票就沒搞頭 當權者不會做的 11/05 12:59
6F:推 hide1213xj:這樣違反了比列原則喔 11/05 15:58
7F:推 hide1213xj:況且私人企業本來就可以選擇進用員工的權力 11/05 16:08
8F:→ Yuma38:這違反不當連結禁止原則 政府並不能惡搞企業好嗎? 11/05 17:55
9F:推 popoloo:其實只要把罰款金額提高就好了吧? 11/05 21:23
10F:→ popoloo:現在缺一員罰的就是基本工資 如果罰款變30000/員 11/05 21:23
11F:→ popoloo:看他要不要用.. 11/05 21:24
12F:→ NSyaoRan:是不是名額多到企業很難聘請?罰則低到很好取代? 11/06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