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AzenO (聖杯!!!!!!!!!!!!!!!!!!!)
看板Disabled
標題Re: [問題] 津貼補助
時間Thu Aug 27 13:38:09 2009
※ 引述《a165111 (小安)》之銘言:
: 請問一下身障的補助津貼
: 我看條文它是說要全家人的收入證明
: 那我姐已經不是同一戶的人(戶口遷出)
: 這樣也要她的財產證明嗎?
: 還是不管誰遷出去
: 戶籍謄本上有幾個人就是要查幾個人的收入證明呢?
以彰化縣為例 應該其他縣市不會有太大差別
應列計人口: 1. 身障者
2. 身障者之父母 (已死亡則不列計)
3. 身障者之子女
以上無論 已婚未婚同戶籍不同戶籍等各種狀況
一定要計算
4. 身障者之配偶 (未婚不列計 離婚則依事實有同居列計
無同居不列計)
5. 身障者之
同戶籍祖父母 (不同戶籍不列計)
6. 身障者之
同戶籍兄弟姐妹 (不同戶籍不列計)
7. 身障者之
同戶籍孫子女 (不同戶籍不列計)
8. 報稅時 報身障者為
扶養人之人
標準: 1. 應列計人口每人每月平均收入
不得超過 24572元
2. 應列計人口不動產價值總和
不得超過 650萬元
3. 身障者存款不得超過200萬元
應列計人口多一人 增加25萬元
(1人:200萬 2人:225萬 3人:250萬 4人:275萬 以此類推)
申請時應附以上應列計人口之戶籍謄本
初審 由戶籍地公所向國稅局調財稅資料計算
復審 案件送至縣市政府社會處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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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定要完成此任務嗎 ? │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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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學分║ ║ 取 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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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54.8
1F:推 jiuan656:請 板大 將這篇文章 m 起來哦 重要的一篇 08/27 14:05
2F:推 fm20711:所以如果不同戶籍的話 姐姐那份就可以不用計算嗎? 08/27 14:08
3F:→ fm20711:那我可以遷到我姐的戶口下 這樣就算我爸媽跟我那個姐姐嗎? 08/27 14:09
4F:→ fm20711:家裡有些姐姐賺比較多錢... 08/27 14:09
5F:→ fm20711:所以才想說可不可以這樣做 08/27 14:10
6F:→ OAzenO:假設你所言屬實 就計算你父母與同戶籍姐姐 其他就不看了 08/27 16:35
7F:→ OAzenO:還有你本人 08/27 16:36
8F:推 ting69:其實至底有 只是比較囉嗦@@ 08/27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