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ntu (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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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資訊] 台北 IN89數位影院 愛心票150元陪同者갠…
時間Wed Mar 18 18:01:12 2009
抱歉,前文恕刪!
可能無法直接回答相關問題,為大家更新一下法條內容。
從96年7月11日起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已經被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所取代
最新修法日期為98年1月23日,修正條文第 38 條自公布後二年施行;
第 5~7、13~15、18、26、50、51、56、58、59、71 條自公布後五年
施行;其餘自公布日施行。
有關優惠的條文如下:(96年7月11日)
第58條 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憑身心障礙證明,應予半價優待。
身心障礙者經
需求評估結果,認需人陪伴者,其
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
得享有前項之優待措施。
第一項之大眾運輸工具,身心障礙者得優先乘坐,非屬地方政府轄管者,
其優待措施並不得有設籍之限制。
前三項實施方式及內容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第59條 身心障礙者進入收費之
公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憑身心障礙證
明應予免費;其為
民營者,應予半價優待。
身心障礙者經
需求評估結果,認需人陪伴者,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
得享有前項之優待措施。
個人想法:
1.往往私人業者都會利用法條的不確定法律概念,來為自己編織一套說詞。
法條中的[必要]、[需求評估結果]常常成為拒絕優惠的說詞。
2.因為法條本身沒說明清楚到底如何評估?誰來評估?常被業者拿來為自己合理化
的藉口。因此,能不能獲得優惠便成為業者自由心證的問題了。
3.另外,法條中並未附帶違法者處罰及限制禁止等相關概念,對於有心逃避的業
者來說根本是無關痛癢。
4.很現實的,這樣的權益保護法,你連被坑了一毛錢也是要不回來的。
5.目前我確定微風廣場的國賓影城無論場次愛心票只要150元,並適用陪伴者一人,
只需憑手冊至櫃臺購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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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5.164.139
1F:→ nw1031:去年在微風和台中威秀看電影,我和陪同者都有半價優待 03/18 20:45
2F:推 apemanjay:多謝回覆啦....我想去看電影之前可能要先打電話問清楚^^ 03/19 08
※ 編輯: kuntu 來自: 122.125.163.193 (03/19 08:49)
3F:→ alwxlin:謝這位大大的說明 我想權益是自己爭取的 03/19 13:57
4F:→ alwxlin:因為我也是第一次爭取 據說威秀系列的戲院有所謂的愛心票 03/19 13:58
5F:→ Desirefly:原來威秀有愛心票,官網都沒提!不知威秀適不適合輪椅族 03/27 14:14
6F:→ Desirefly:看電影? 03/27 14:14
7F:推 ting69:威秀有 我去看135 03/27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