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ny1733 (應天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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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心情] 不爽
時間Thu Aug 7 23:56:16 2008
對台北某家身障中心非常不爽到極點
去年在唐氏症基金會當志工的時候
他們看到某家身障中心有在辦咖啡培訓班
就問我要不要去,因為我自己也蠻喜歡喝咖啡的
所以就去了
去了半年 開始實習 他x的沒薪水就算了
實習結束 被分配到打字組 好 我打字不夠快 每個月只拿到9000多就算了
最不爽的事來了
在五月的時候,被分配到便當店
五六月的時候,看到薪水,哇勒靠,兩個月才7000多
原因:實習
七月正式開店
看到薪水 更靠 6千多 當場算了一下 時薪55元
真的很不爽
從蘆洲搭公車到汐止 就兩個小時半了
我也不是愛計較的人
是某中心實在是太過分了
我55也就算了
還有一個廚師拿40的.............過份吧
那位廚師還有女兒要養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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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07.114
1F:推 NSyaoRan:。。。。。。。。。。。。這。。。。。。。。。 08/08 00:44
2F:推 miwako:可以知道是哪裡嗎??? 08/08 00:47
3F:推 banband:好奇? 08/08 01:11
4F:→ sony1733:等我找到新工作再公佈吧....極度不爽中 08/08 07:22
5F:推 gairion:犯法了吧 這可以告的 08/08 08:52
6F:→ gairion:法律規定基本時薪 就算身障者70% 也沒這麼低 08/08 08:52
7F:→ gairion:法律上也沒有所謂什麼"試用期" "實習期" 08/08 08:52
8F:→ gairion:建議可以告一告 身障中心介紹這種違法工作 應該也有責任 08/08 08:53
9F:推 jayliu1230:這種身障中心都是一般公司去政府申請的 政府有輔助錢喔 08/08 09:04
10F:→ jayliu1230:因為是跟政府拿錢 因此做不好是政府沒有監督好 08/08 09:04
11F:→ jayliu1230:所以你可以去跟社會福利科檢舉 08/08 09:05
12F:推 afanlu:建議以上的網友們先到勞工局網站瞭解「庇護性職場」,感謝 08/08 14:59
13F:推 afanlu:原po應該是被職業輔導評量中心評為「適合庇護性就業」 08/08 15:02
14F:→ afanlu:不然,其實一般能力較好的身障者是不能進庇護性職場的 08/08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