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shih (傳說中的果汁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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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Re: 身障者下跪求工作 蘇盈貴:受限法規非冷漠
時間Wed Jul 11 15:12:59 2007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bigthreeyan (女)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身障者下跪求工作 蘇盈貴:受限法規非冷漠
時間: Wed Jul 11 12:35:50 2007
抬頭病男嗆蘇盈貴「沒扶我」
蘇尷尬拍肩打氣:依法你要先離職
http://0rz.tw/9a2Tq 北市勞工局長蘇盈貴昨探視有先天性疾病的臨時工吳誌剛被嗆聲。
【林偉信、林竺筠╱台北報導】罹患罕見「顱內動靜脈異常」頭部只能維持四十五度仰角
的吳誌剛,今年四月好不容易在北市勞工局找到臨時工的工作,近日卻被告知因法規規定
無法續聘,吳日前為保工作跪求局長蘇盈貴,昨蘇特地到他的座位安慰他,他卻當場嗆聲
:「我磕了三個響頭,你都不幫我扶一下。」
吳誌剛昨一早就上班,雖單手打字較慢,但熟稔地做著工作,局長蘇盈貴特地到他的座位
拍肩打氣,吳再度表明:「我願意做最簡單的工作、領最簡單的薪水。」但蘇強調自己只
是局長,須顧慮到法律規章,還告訴吳:「照目前法規,你可能要先出去(意指離職)一
陣子。」
「好像在等被槍斃」
對於吳誌剛下跪求情,蘇盈貴說:「我那時其實蠻錯愕的。」吳當場嗆說:「可是你也沒
有扶我。」蘇隨即辯解:「我馬上扶你啊。」吳一聽揮揮手說:「沒有,沒有扶我,是我
自己爬起來的,還磕了三個響頭,行這麼大的禮,你都不幫我扶一下。」蘇仍試圖解釋:
「我有扶你。」吳打斷他說:「沒有,你真的沒有扶我,你不要再辯!」讓蘇盈貴很尷尬
。
面對即將離開工作,吳誌剛說:「好像在等著被槍斃的日子!」他提及同為身心障礙者的
曹女士,向前市長馬英九求情即獲得工作,「難道我要鬧到郝龍斌那邊去嗎?」對此,台
北市政府勞工局三科科長徐玉雪指出,市府七年前確實曾因「政策考量」,以特案長期任
用身心殘障的曹女士,不過吳誌剛的案件,她坦言:「很難照辦!」
http://0rz.tw/882MJ
這個新聞是蘋果日報爆出來的
這幾天在蘋果的討論區也有很多認識他的人出來
http://0rz.tw/ad2QS
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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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 發表於 2007/07/10 12:53:14
我的女友在勞工局做事,近半個月她常跟我說到這位吳君,除了挑工作做不說(大部分的
事都是由替代役幫他處理),還來不到1個月就開始寫信給局長、議員、立委甚至到行政
院,說他有多認真工作,別人都不幫他,其實勞工局一直都有幫他找工作,但是礙於他的
能力及工作心態,所以都做不久,他來做臨時工前也很清楚只能做6個月,所以一直在吵
要局裡升他做正式約聘人員,還誣賴別人對他性騷擾,搞的一直幫他的人都覺得很無力,
這樣的心態那家公司敢用?請大家不要被片面報導誤會,我女友說.真希望有哪家善心公
司願意養他一輩子(不能要求工作能力及績效),趕快讓他離開勞工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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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明山 發表於 2007/07/10 16:06:28
我是負責誌剛就業服務的小主管,誌剛在92年就己經是勞工局就業服務非常有名的個案。
對他的服務,我們確實是己經比其他的身心障礙者還要努力,因為他真的比其他身心障礙
者還要需要,而且他的權利意識非常高。這幾年的服務下來,他的檔案以A4紙厚度超過20
公分,有就業服務員被他氣得掉了好多眼淚,我和他的e-mail服務也有好厚。
大家對他這麼關心,或說對身心障礙者這麼關心,我個人表示感謝,因為我也是一位身心
障礙者。以政府的服務而言,我們不會這麼草率服務任何一位個案,這個事件的後面,我
們有非常委曲的一面。但身為政府的服務人員,再怎麼委曲都是應該的,我擔心的是,以
誌剛的個性以後怎麼在企業能工作得下去,他會以為「會吵就有糖吃」。
勞工局的工作人員必須有能力服務其他的身心障礙者,如果以「安置」為出發點,那麼損
失的將會是更多的身心障礙者。對於誌剛的服務我們不會鬆懈,會更加努力,謝謝大家對
誌剛的關心,與對勞工局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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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uanhou 發表於 2007/07/10 19:47:15
自立才能自強
發布日期:2007.7.10
發布單位:資訊小組
吳誌剛君現為北市勞工局之臨時工,為語言及肢體之多重障礙者,92年起開始接受本局
社區化就業服務,勞工局即不遺餘力透過就業服務員多次推介,自92年3月13日迄96年2月
28日四年間,計推介吳君六個工作,如誠品書局行政助理、龍山寺派報工作、婦幼醫院按
件計酬的打字工作、萬華區公所臨時工、首阜企管公司盤點員以及重聚典企業股份有限公
司行政助理等,工作期間雇主多以工作能力有待提昇未繼續雇用。勞工局曾提供就業輔具
(頸架、特製椅子、19吋液晶螢幕、閱讀書架等),期望吳君能穩定就業。
吳君於96年4月17日經該局就業服務中心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推介至局本部第一科
擔任臨時工,負責公文日期及文號輸入,在此期間,吳君曾多次向蘇局長反應希望成為正
式人員,然政府進用正式人員或約聘僱人員均有其進用條件,蘇局長及工作人員曾多次向
吳君說明,但吳君不滿意,希望勞工局能破格進用。
臨時工係中央所訂的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意旨即在促進失業者提昇工作能力,最長
工作六個月,吳君若單純以其身心障礙者身份即要求從事「永久的臨時工」,於法實有不
合。此期間,勞工局就服員亦協助吳君找尋工作。本局會持續的協助吳君尋找工作,希望
他能耐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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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零 發表於 2007/07/10 20:14:50
不能綁鞋帶,就儘量不要穿有鞋帶鞋好嗎?
另外小季阿:你可知道他剛來勞工局時,為了不想幫忙接電話(或是嫌電話吵)還把電話
筒拿起來勒~這樣怎麼做電話服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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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零 發表於 2007/07/10 20:44:13
我看過很多身心障礙朋友不畏障礙,也常看到電視上有很多面對病魔卻仍然樂觀堅持努力
活下去,持續認真工作的人,我認為他們心態至少是正確的,天助也自助,我不知道吳先
生能活多久?或許比我還久(因為誰會何時走都沒個準),如果他的心態不能調整的話(
不談工作能力),我想沒有一家公司或政府單位能長期雇用他,我覺得他用這樣的手法(
利用媒體以及到處亂寫信)去施壓,即使得到了他想要的工作,同事及長官也都不會認同
他的。(因為會怕哪天被他又亂告一通)
舉例:因為他之前誣賴說別人對他性騷擾(只是拍他肩膀叫他要加油~就醬子而以喔!就
被他告),使的大家都不敢靠近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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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不要毀謗他 發表於 2007/07/10 21:38:50
這是他給記者
本人這次陳情並不是不尊重一科的長官們,而是我知道決定權在於勞工局局長您。我進來
市政府上班工作已經快一個月多先求好再求有,正所謂“萬丈高樓平地起,英雄不怕出身
低”在市政府所做的工作也跟我之前在民間私人公司所做的工作差很多完全不一樣,對工
作而言也是竭心盡力,鞠躬盡瘁,死而後己。
或許是熟能生巧,在市政府工作非常的單純及簡單。依目前狀況來說做送發公文動作,若
是一個整天包括中午不休息的狀態之下,要達成兩、三百件的送發公文數量不在其困難之
下,最重要的是很少出錯因為負責;在此之前還要求就服中心先告知用人單不以件數算,
感到非常愧疚。因此職務再設計也就沒有什麼大問題正在量身訂做中,不再撰寫市長信箱
反應相關就業問題。對於市政府整個公文建檔系統我都已經非常熟悉可以獨當一面。再者
我在市政府也很守規定,也沒犯過什麼重大違紀案件,像我這麼優秀的人才,還捨我其誰
呢!
今年在就服員的激勵之下,報名了國立空中大學附設空中商專《行政管理科》相關科系,
於工作之餘以充實自己的行政能力及知識。因為年滿法定20歲成人父母無義務再扶養,另
外要賺取生活費。難道市府長官忍心看到一位現在肯積極上進的身心障礙者,正當要展翅
高飛時被一些政府不當法令給阻擋下來嗎?我相信法令是死的但辦法是活的,”我不要憐
憫而是要機會”希望能夠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故天無絕人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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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推文都砍了, 這樣比較乾淨一點...
※ 編輯: jimshih 來自: 220.229.61.172 (07/11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