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imswim (swim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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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請教有關洗腎者的加重判定?
時間Thu Jun 7 09:31:52 2007
想請問各位一個問題?
我媽媽是洗腎者 已經洗腎洗了7-8年
當初剛判定需洗腎後,沒注意到勞保的申請理賠
目前詢問過後,已經超過期限(自洗腎日起兩年內要申請)
日前有打電話詢問勞保局,對方說
"我們第一次洗腎沒有申請且超過時效,就沒辦法再申請了
但是,如果病情有加重,殘障等級有加重,那就可以依判定加重
的等級去申請勞保~~~例如一開始是7等殘 後來變4等殘"
但 殘障等級不是 輕度 中度 重度 極重度嗎??
且洗腎患者 都是極重度 有關這方面的問題 想請教大家 謝謝指教 小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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