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babys (熊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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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我媽媽患有重聽 我該如何幫助他申請殘묠…
時間Sun May 6 02:36:57 2007
身心障礙鑑定業務
補助對象
個人因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其參與社會及從事生產活動功能受到限制或無法發揮
,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之十六類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申辦單位
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
※ 引述《zxcvb0425 (如果你能給我如果的事)》之銘言:
: 各位大大您好
: 由於媽媽因為職業的因素
: 患有重聽
: 我想請問台北縣是否有哪一家醫院有做聽覺障礙者的鑑定
: 因為他目前都有繳勞健保
: 他擔心如果去申請職勞保的殘障給付會影響到退休金的請領
: 想請問是否有這樣的限制呢
: 還有他聽不太到 政府是否可以申請行動電話呢
: 謝謝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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