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twinu (阿雄)
看板DirectSales
標題[問題] 多層次管理辦法 第19條
時間Sun Mar 4 05:11:3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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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條 多層次傳銷事業以廣告或其他使大眾可得知之方法招募參加人時,應表明
係從事多層次傳銷行為,並不得以招募員工或假借其他名義為之。
前項規定,於參加人亦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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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跟T版友聊天談到不曝光邀約
以下是用我的話講出來的
我問了個問題:「
為什麼不能說自己是做直銷的?」
T:「
因為很多人對直銷避之唯恐不及」
我:「可是很多人都感覺被騙了很不爽」
T:「各人觀感不同,你不想想有人也因此知道有賺錢的機會」
我:「可就是會有人不爽,這樣還算是好方法?」
T:「我都說各人觀感囉!你怎不說這方法讓不少人進入直銷界?
至於這個方法是好是壞我不評論,好或壞沒有定論」
我:「原來只要可以拉人當下線就可以算是好方法?」
T:「不曝光邀約的確讓很多人成功拉到下線」
我:「那為什麼不當面說?」
T:「因為在還沒相當了解公司制度、公司產品、......等等的時候,需要上線幫忙」
我:「既然還沒了解,又有什麼資格啦別人進來?」
T:「應該說他不能很清楚的說明,所以需要上線來幫忙說明」
我:「囧!我看是要多一點人幫忙洗腦吧?」
......
......
......
T:「反正不曝光邀約讓很多人邁向成功就對了」
T:「我其實也不喜歡不曝光邀約!」
T:「我約人時都會直說,這就是有學習跟沒學習的差別了」
T:「比方說---我介紹你一個事業」
(還是沒有說自己是做直銷的)
◎據以上談話中的黃色字眼看來
很多版上做直銷的也這麼認為
那不就違反這一條法律了嗎?
昨天跟一個版友聊到這個問題
他告訴我---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像我,我根本不知道有這條法律
難怪我被人唬得一楞一楞
大家對於這條法律這樣解釋有什麼意見?大家來討論一下吧!
到底邀約時該不該主動說明自己是做直銷的?不說到底算不算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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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80.47
1F:→ unzap:這個之前好像有一串討論過.. 03/04 07:11
2F:推 unzap:請見3765 03/04 07:14
3F:推 crazysinger:法律是傳銷已經很久後才加訂出來的 03/04 07:20
4F:推 ttwinu:3765找不到答案 2575的說法......跟T的說法好像 03/04 07:41
※ 編輯: ttwinu 來自: 218.168.80.47 (03/04 08:18)
5F:推 wch6858:嘖嘖 該怎說呢 廣告好歹也會說明他是幹啥的 03/04 10:22
6F:推 weisly:不曝光邀約的效果跟宗教政治一樣..信者恆信..厭惡者恆厭惡. 03/04 12:11
7F:→ weisly:這一點在之前的討論串裡面就已經很明顯了..有時想想真悲哀. 03/04 12:12
8F:→ weisly:想要開誠布公做生意..還會被人指著鼻子說你這樣會失敗..XD 03/04 12:12
9F:推 weisly:個人認為跟朋友約出去談是還OK..可是莫名其妙拉一堆人來疲댠 03/04 12:25
10F:→ weisly:勞轟炸就不對了..在人家不情願的狀態下帶去公司就更過分了. 03/04 12:26
11F:推 hughbbs:反正,消費者可以拿這條法律去公平會告就是了,法律定出來 03/04 12:38
12F:→ hughbbs:不管是在之前還是之後都要尊守,這是個法治社會。 03/04 12:39
13F:→ wch6858:看吧 tt大 下次記得發表備分 03/04 16:23
14F:→ ttwinu:我沒備份 不過正如你說的 03/04 20:51
15F:→ ttwinu:搜尋T版友的文章應該可以了解我說的是什麼 03/04 20:51
16F:推 ttwinu:愛和平大!這樣到底算不算犯法阿? 03/04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