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it (無所謂極限只有劃地自限)
看板Digital_Art
標題[轉錄][討論] 關於天地國際文化台灣插畫繪圖大賽
時間Tue Jul 19 18:46:41 2011
※ [本文轉錄自 painting 看板 #1E9GwZyp ]
作者: neko001003 (neko) 看板: painting
標題: [討論] 關於天地國際文化台灣插畫繪圖大賽
時間: Tue Jul 19 12:57:04 2011
在FB看到同事在討論這比賽中許多非常匪夷所思的條例
為避免有人沒看清楚或涉世未深
就將自己的心血繳交出去
所以特別發文提醒大家
http://www.mousa.tw/
第一屆天地國際文化台灣插畫繪圖大賽
注意事項的專利權就註明了
[所有參賽作品的商品使用權屬天地國際文化有限公司獨有。]
不管你有沒有得獎,只要你參賽了他就可以任意使用你的圖在任何地方
[天地國際文化有限公司不僅擁有選擇將作品以印刷品的形式發行或在網路上發表的
單獨決定權,並且還擁有其他所有的二次使用權及附屬權利的單獨決定權。天地國際
文化有限公司是否行使前述的權利及決定權,要由天地國際文化有限公司內部裁定。]
看到沒有,連網路發表的權力都是他們的,所以千萬不要傻傻的把自己的圖免費交出去
[依所得稅法規定,本大賽得獎者獲頒獎金,應屬稿費收入,得獎者如為中華民國境內
居住之個人,得獎獎金依規定須扣繳10%所得稅額]
獎金就獎金,還給你算做稿費,連稅都要你來繳,真是吃人夠夠
[郵寄光碟或其他電子媒體,圖層不合併為佳]
看到這條相信該單位的目地很明顯了,哪有比賽要求不合圖層的
[若總平均分數皆未達80分,則有可能會出現前三名獎項從缺的狀況。]
甚至可能獎金都省了,反正就算沒得獎使用權還是他的
[參賽者對於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看到這...還需要說甚麼呢...
我想大家都是聰明人,應該看的出這是怎麼一回事
另外還有很多什麼不能署名...一千塊就要開扣繳憑單之類的怪規定...
所以請各位提醒一下親朋好友
不要白白將自己心血拱手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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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95.173
1F:推 wgstar:推 07/19 13:05
2F:推 ppit:推! 07/19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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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6.243.96
3F:推 oj113068:獎金好像本來就要納稅... 07/19 23:19
4F:→ oj113068:不過是超過某個數字啦 07/19 23:19
5F:→ oj113068:你看他的協辦單位整個"各大"系列寫的很曖昧,我想只是個 07/19 23:20
6F:→ oj113068:假比賽真比稿吧 07/19 23:21
7F:推 oj113068:而且什麼"參賽作品的商品使用權"..商品使用權是什麼, 07/19 23:23
8F:→ oj113068:他想說財產權嗎? 07/19 23:23
9F:→ oj113068:我看他的抽獎禮物中有紙牌,再看看題目,該不會是募集 07/19 23:24
10F:→ oj113068:來印成紙牌販售的吧哈哈哈 07/19 23:24
11F:→ ppit:總平均分數皆未達80分,則有可能會出現前三名獎項從缺 07/20 01:42
12F:→ ppit:所有參賽作品的商品使用權屬天地國際文化有限公司獨有 07/20 01:42
13F:→ ppit:翻成白話是不是變成免費收稿? @@a 07/20 01:43
14F:推 oj113068:翻成白話文就是一旦你投稿所有權力就是我的了 07/20 09:21
15F:→ oj113068:像這種不合理的要約好像可以申訴。我是說如果有人投稿 07/20 09:21
16F:→ tedcat:剛剛上去網站看到他有回覆說明 (注意事項那邊) 07/21 00:59
17F:→ oj113068:他是有說明,可是說明的內容感覺很不可靠耶... 07/21 01:33
18F:→ oj113068:一些重要名詞都無法精確使用...甚至有種幼稚感 07/21 01:33
19F:→ oj113068:例如,肖像權...="= 07/21 01:35
20F:推 uice:這種不合理規定,推行文創智財的政府…沒法條.沒機關可制約嗎? 07/25 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