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ug (好東西不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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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少年車手騙賣幣工作3天爽領5萬 父母連帶
時間Mon Feb 14 16:16:27 2022
少年車手騙賣幣工作3天爽領5萬 父母連帶賠償569萬
父母哭哭了!16歲陳姓少年與3名同夥當詐騙集團車手,以購買虛擬貨幣「泰達幣」誘騙
林男與林女交易,共得手569萬元,陳少工作3天拿到5萬元報酬。林姓男女提告損害賠償
,台中地院認為,全案是陳少所為,其他3名少年未參與,判陳少與父母須連帶賠償569萬
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姓少年與林姓、劉姓、洪姓少年參加詐騙集團擔任車手。該集團向林姓女
子與林姓男子佯稱,有虛擬貨幣泰達幣可販售,利潤高,約定以569萬元交易18萬9千顆泰
達幣。2019年9月23日晚間,雙方約定在新北市某超商門前交易,陳少接受詐團成員「誌
偉」指示,與洪少搭高鐵北上。
陳少到站後獨自前往約定地點,上林男的車收現金,取得林男的105萬元及林女的464萬元
。陳少交給林男區塊鏈的序號,雖然未完成交易驗證,但林男認為前2次交易都正常,誤
信這次交易也會如常完成。陳少再與洪少會合,搭高鐵回到台中烏日站,依誌偉指示拿走
5萬元現金,其他就放在高鐵站4號出口旁一輛未上鎖的黑色小客車內。
林姓男女因遲遲無法完成交易驗證拿到泰達幣,加上連絡對方都連絡不上,這才知道遭詐
騙,立刻報警。2人也對詐團擔任車手的4名少年與少年父母,提起民事連帶損害賠償訴訟
。
陳少在警詢時就供稱,車上的人是他交易對象,他當時在車上收款點錢,對方確認有收到
虛擬貨幣後才拿出現金,他拿到錢確認金額無誤後離開。他共工作3天,拿到5萬元酬勞,
錢是誌偉要他直接從569萬元裡抽出來,剩下丟到車裡就好。
台中高分院認為,林男與林女請求陳姓少年及陳的父母連帶賠償,為有理由,判決陳少及
父母須連帶賠償569萬元;3名少年因無證據證明涉及本案,求償無理由駁回。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070395
泰達幣面交詐騙569萬 少年車手賺5萬 法院判賠車手父母569萬
法院專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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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alconan: 請問這是怎麼做到的?看敘述應該是已經有交易上鏈只是還 02/14 16:32
2F:→ dalconan: 沒被確認,所以送出的交易是有辦法讓他這樣卡住然後取消 02/14 16:32
3F:→ dalconan: 的嗎? 02/14 16:32
4F:推 qwe50120: 假幣? 02/14 16:51
5F:→ kckckckc: 好怪 就知道是車手了 法院也能判全案都是車手所為? 有 02/14 16:53
6F:→ kckckckc: 瓜xD? 02/14 16:53
7F:推 duck60212: 面交加密貨幣? 02/14 17:49
8F:推 adamcha: 懷疑林男林女也是幫洗錢的 02/14 17:56
9F:→ allen139443: 陳少接受詐團成員「誌偉」指示->全案是陳少所為 02/14 18:09
10F:推 domago523: 不供出上游 少年自己擔 當然全吞 02/14 18:17
11F:→ wang111283: 因為他用現金 當然只能面交 02/14 18:20
12F:推 kimula01: 搞不好都是托 一起弄少年的 合法斂財 02/14 21:13
13F:→ kimula01: 林男 林女 志偉 都是同夥人 網絡釣個未成年車手來坑錢 02/14 21:15
14F:→ G4321: 表示他其實知道上游 只是不想說出 02/14 21:22
15F:→ wanubz9v: 上游真的超爽的 根本不會被抓到 02/14 21:37
16F:→ wanubz9v: 反正都有車手負責打點好賠償了 02/14 21:38
17F:→ G4321: 錢應該轉到私人錢包 要不回來了 02/14 21:42
18F:→ avhacker: 的確是未確認就交錢,前面先建立信任,養套殺 02/14 22:06
19F:→ avhacker: 而且是用雙花的方式,同時騙了一堆人,有多名受害者 02/14 22:07
20F:推 SamuelLuo: 詐團的食物鏈,車手也是屬於獵物之一 02/14 22:07
22F:推 hegemon: 不把上面的供出來就是自己全吃呀,有啥問題嗎? 02/14 23:52
23F:推 DarkerDuck: 無論是ETH還是BTC,未確認的交易都是可以雙花的啊 02/15 01:37
24F:→ DarkerDuck: ETH只要用同一個nonce蓋掉舊交易即可 02/15 01:37
25F:→ DarkerDuck: BTC則是用同一個UTXO再發出蓋掉舊交易即可 02/15 01:39
26F:→ DarkerDuck: 不然交易所何必要求交易確認數 02/15 01:39
27F:→ DarkerDuck: 就算是交易已經被確認,只要利益夠大仍有可能吸引礦工 02/15 01:40
28F:→ DarkerDuck: 進行51%攻擊,所以交易所不光是要求交易要被確認 02/15 01:41
29F:→ DarkerDuck: 還會要求要有達到一定的確認數,增加51%攻擊的成本 02/15 01:41
30F:推 dalconan: 原來是這樣,感謝說明 02/15 08:53
31F:推 lnonai: 所以意思是51%攻擊必須要確保擁有算力一段時間? 02/15 14:56
32F:→ DarkerDuck: 看交易所要求的確認數是多少,那就是要能逆轉這麼久 02/15 21:18
33F:→ bnn: 法院就上游開的 02/16 09:55
34F:推 wavier: 誌偉沒事,檢警法棒棒的 02/16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