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rtydrawer (shortydrawer)
看板DigiCurrency
標題Re: [閒聊] 獲利報稅討論
時間Wed Feb 10 15:59:56 2021
原文述刪
以下皆只是分享討論,歡迎大家集思廣益
依照現在的稅務狀況及相關資料,對於虛擬貨幣本身並非一種正式貨幣,充其量比較像是
一種財產。
那下列就分為一般個人(1、2項)跟公司(3項)做討論。
1.個人買賣虛擬貨幣當作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結算。(此項就是非經常性,且
金額沒有到達需做營業登記的標準)
2.個人申報海外所得計入最低稅負制計算,依公式計算有670萬以下免稅額可以扣除。
最低稅負制此公式與綜合所得稅公式計算出的稅金比誰高,就要繳哪個。
故海外所得可以匯多少還需要搭配自己的綜合所得稅去評估。
此項其實很明確,基本上只要是在台灣交易所做的(幣託、bitopro等等)其實都不算是
海外所得,因為都不是國外銀行匯回來的。
所以相反,如果今天是將國內比特到國外交易所(bitfinex 等)然後結算換成usd再匯回
台灣帳戶,這個就是明確的海外所得。但還需要承擔時間、匯差、國外交易所現在認證ky
c的難度。
3.如果第一項,經常性且金額達到應該視為營業人的標準。設立公司後應該如何做(一下
只討論一般
稅負)
個人及其他朋友討論,虛擬貨幣對於現行而言就像是商品,且在營業稅並無有任何免稅適
用(如衍生性金融商品、金塊那些)
所以賣出去時5%營業稅要繳,然後看賺或賠去繳營所稅20%。
剩餘的盈餘若分配就變成股利所得去綜合所得稅計算。
如果今天完全不想要被查稅,照這個流程就是完全合法繳稅。
但現行其實很少關於這塊的法規及稅務機關的看法,只能先以推論確認這個樣子是最有利
去協商稅金的。當然每個個案及每個人心裡壓力可以承受的稅務風險不同,都一定是需要
個別討論及評估才能知道適合自己的方式。
小小分享,歡迎大家可以站內信討論都沒有問題,畢竟很多東西在公開板上討論可能也比
較不方便。
關於自己對於虛擬貨幣看法,我所想到的支付是希望未來的10-20年內能讓整個世界不同
,就如同10-15年前,有誰想得到手機會在幾年內變成觸控螢幕。從智障型變成智慧型,
就如同實體金融邁入數位金融一般。
雖然兩者阻力完全不同層次,在上一次經歷高點崩盤後,我就想如果這次虛擬系統沒崩潰
在十年之內它就會越來越成熟,那價格遲早是會回來的。
此次高峰代表的不只是資金價格,或許也代表著越來越多人知道或者認知逐漸改變(當然
很多也是想投看看還有沒有以前獲利幾萬倍的)
不論如何,大家都可以越來越好,祝新年快樂、大家持有的貨幣凸了木~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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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231.4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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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ortydrawer (111.83.231.45 臺灣), 02/10/2021 16:06:24
1F:推 meowlike: 本來幣托他們代買代賣的"商品"(不是交易所)都有加徵5% 02/10 16:27
2F:→ meowlike: 反映在幣價上,現在沒有了。目前以政府釋出訊息來看,他 02/10 16:27
3F:→ meowlike: 們所被課徵的稅目前只有交易所向客戶收取的手續費,這個 02/10 16:27
4F:→ meowlike: 網頁寫得蠻清楚但我看不太懂,似乎可以把虛擬通貨看做證 02/10 16:27
5F:推 meowlike: 券類、勞務類或支付類,分別免徵營業稅、課徵營業稅或不 02/10 16:28
7F:→ shortydrawer: 平台原本就是手續費,裡面討論有可能會被當營業稅就 02/10 16:46
8F:→ shortydrawer: 是個人在買賣幣視為一種財產。當成一家公司視為營業 02/10 16:46
9F:→ shortydrawer: 行為所以要課徵營業稅 02/10 16:46
10F:→ DarkerDuck: 目前就偏向支付工具不用課加值型營業稅 02/10 16:46
11F:→ DarkerDuck: Maicoin和BitoEx都是"直接賣"加密貨幣 02/10 16:47
12F:→ DarkerDuck: 不像是Max和BitoPro則只是平台搓合買賣單 02/10 16:47
13F:推 spencer0413: 想請問如果在台灣交易所買完幣放入冷錢包轉到國外 02/10 17:15
14F:推 spencer0413: 交易所出金美元會算境外所得嘛,還是一定得在國外交 02/10 17:19
15F:→ spencer0413: 易所買入才能算入境外所得,謝謝~ 02/10 17:19
16F:→ azuel: 你匯回美金的時候銀行會打電話問你這是什麼錢 02/10 17:19
17F:→ azuel: 然後報稅的時候把這一筆報入境外所得就好了 02/10 17:20
18F:→ azuel: 這一塊稅務看不到你在海外買賣明細,只看得到你把錢匯回來 02/10 17:21
19F:→ shortydrawer: 冷錢包轉到國外交易所,就是變成還要多舉證,證據力 02/10 17:53
20F:→ shortydrawer: 當然沒有像直接轉美金去國外交易所交易來得有說服力 02/10 17:53
21F:→ shortydrawer: 。但現在基本上風險比較低,做法應該如同a大所說即 02/10 17:53
22F:→ shortydrawer: 可 02/10 17:53
23F:推 seohyunfans: 推 02/10 18:07
24F:推 qec: 詳細,簡單明瞭 02/10 18:47
25F:→ qec: 一百萬以下的境外所得是免申報喔,分享 02/10 18:49
26F:推 bali123: 都在台灣交易所出入金怎麼計算個人所得啊? 02/10 19:00
27F:→ worldfallsin: 是不是可以直接問國稅局 02/11 00:20
28F:→ azuel: 目前是出金減入金等於你的所得的樣子,入金要舉證 02/11 01:01
29F:→ azuel: 可以舉證的期限好像是三年內的入金才可以 02/11 01:01
30F:推 powerking01: 何必那麼麻煩,電匯出去,電匯回來,沒事,台灣稅不 02/11 01:58
31F:→ powerking01: 稅給那些otc廠商煩惱,被查我相信很大部分都是幣商, 02/11 01:58
32F:→ powerking01: 顆顆。 02/11 01:58
33F:推 john801110: 請問一下那目前已經用max出金了怎麼辦@@ 02/13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