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oylee (troylee)
看板DigiCurrency
標題Re: [交易] 用錯協定交易該如何解決
時間Sat Jan 30 01:16:50 2021
※ 引述《zhsiang2008 (CTH)》之銘言:
: 今天從幣安轉了約430USDC到MaiCoin 想換現,
: 但等了很久發現都沒收到,
: 才發現是MaiCoin 不支援BEP協定,只接受ERC20,
: 請問我除了趕快聯絡雙方的客服外,
: 還可以趕快做些什麼來找回我的錢嗎
: 謝謝
先給原po加油,希望事情能圓滿結束...
這個問題其實蠻值得探討的
M 家提供的 ERC-20 地址 0xdEaDbEeF
今天在 B 家轉出時往另一個 BEP 鏈的 0xdEaDbEeF, B 家沒有該地址私鑰
如果 B 家有辦法把這筆交易轉回來, 那是不是代表在 BEP 鏈上的財產都曝露在風險中?
M 家擁有該地址 ERC-20 0xdEaDbEeF 私鑰,
又如果 BEP 鏈的 0xdEaDbEeF 私鑰與 ERC-20(ETH) 0xdEaDbEeF 通用,
若 430USDC 沒有被動的情況下, 真的有侵佔嗎?侵佔了什麼?
為什麼推文會假設 M家之後會盜領走呢?
我如果是 M 家, 我有需要拿商譽來換取這 430USDC 的獲利?
我怎麼印象中交易所都不建議交易所對交易所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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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 the Ea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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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oy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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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uoXX: 拿不會來的機率很大,交易所不會為了430U冒險 01/30 04:47
2F:推 SamuelLuo: 並不是預設他會拿走,但過了消滅時效(15年)後,原PO 01/30 05:24
3F:→ SamuelLuo: 在民法上的所有權返還請求權將不能依法請求 01/30 05:25
4F:→ SamuelLuo: 所以一直拖下去,對MAX還是有利的,只要時間夠長 01/30 05:25
5F:→ SamuelLuo: 如果我是MAX我也不會拿走,畢竟區塊鏈會留下證據 01/30 05:26
6F:→ SamuelLuo: 所以說,應該不會有侵占意圖,就好像平常不會用印尼盾 01/30 05:27
7F:→ SamuelLuo: 但有人丟一大包印尼盾到你家門口,也不會因此構成侵占 01/30 05:27
8F:→ SamuelLuo: 這是新的法律態樣,其實有待最高法院判例或金管會函釋 01/30 05:28
9F:推 SamuelLuo: 如果想打到最高法院,必須等有人損失超過150萬才行 01/30 05:31
10F:→ SamuelLuo: 原PO的狀況可能在簡易庭就被駁回了,在法院眼中1萬算是 01/30 05:31
11F:→ SamuelLuo: 非常小的利益,精通區塊鏈的律師你可能也請不起 01/30 05:32
12F:推 SamuelLuo: 總之如果告下去,MAX應該會拿出一大堆User Agreement以 01/30 05:41
13F:→ SamuelLuo: 資抗辯,最後法官很有可能按照User Agreement來判 01/30 05:41
14F:推 kevin1828: 我是MAX我也不會幫。要是可以隨意調用客戶帳戶私鑰, 01/30 09:48
15F:→ kevin1828: 先例一開,將來所有人轉錯鏈都來找我討回,這樣私鑰控 01/30 09:48
16F:→ kevin1828: 管成本大增。另外要是有人另外創100條阿貓阿狗鏈,全 01/30 09:48
17F:→ kevin1828: 都用ERC compatible地址,那我豈不是一天到晚要幫別的 01/30 09:48
18F:→ kevin1828: 鏈處理糾紛?因此即使本案邏輯上很像民法不當得利返還 01/30 09:48
19F:→ kevin1828: ,但在判例確定之前,我當然能拖就拖。 01/30 09:48
用兩台電腦和 geth 創一堆阿貓阿狗鏈, 就可以對公司和法院 DDoS
20F:→ JoyRex: 怕被罵交易所或許可以用手續費抽5趴+作業費1000美金 01/30 11:55
21F:推 john371911: BSC位址格式也是0x******啊? 01/30 12:25
22F:推 meowlike: k大精闢 01/30 16:45
23F:推 SamuelLuo: k大很適合當交易所方的辯護人,但我想當客戶那一方的 01/30 18:06
24F:→ SamuelLuo: 但是在真實世界中,應該是k大會賺很多錢,而我頂多當個 01/30 18:06
25F:→ SamuelLuo: 公益辯護人…如果法官允許的話可以委任非律師當辯護人 01/30 18:07
26F:→ SamuelLuo: 前天就試著辯論過了,我整個被氣到退庭QAQ,像我這種 01/30 18:08
27F:→ SamuelLuo: 容易感情用事的人一點都不適合當律師 01/30 18:08
28F:推 fbifxxkma: 辨那麼多 法官聽的懂嗎 太看的起法官了 01/30 20:37
29F:→ fbifxxkma: 沒玩過的根本不懂什麼ERC20. BSC鏈這些名詞 01/30 20:38
30F:→ fbifxxkma: 更不要說文組法律人也不可能懂非對稱加密法 01/30 20:39
31F:推 kevin1828: 話說這邊有人打過區塊鏈相關訴訟嗎? 01/30 22:42
想試試看的人也許可以往下面這個地址發送, 然後去提告侵占
0xDdA6898e71868F7f38396C71107b01396Ad4C36a
※ 編輯: troylee (114.35.97.90 臺灣), 02/02/2021 00: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