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cc1234 (路人甲)
看板Detective
標題Re: [問題] 日本真的有「偵探」嗎?
時間Sat Jun 27 11:42:16 2009
※ 引述《eglaibls (我是普通人)》之銘言:
: 看推理小說六年了 有個疑惑~
: 日本真的有像 毛利小五郎這種 偵探事務所嗎?
: 我不是說「徵信社or警探」那種喔...
: 就~事務所裡面 只有幾個人
: 其中有一個人的頭銜就是「偵探」
: 另外還有一兩個打雜的小弟小妹~
: 不知道現實中的日本有這種職業嗎?
除了私家偵探外,美國還有一個特殊的職業:[賞金獵人]
賞金獵人主要的工作是捉拿棄保潛逃的犯人,以賺取保釋金的抽成。
除了可以配備武器,捉拿犯人之外,因為受到保釋令規定及既成判例的保護,
他們進入私人住所不需要搜索令,所以有人稱他們為比警察權力還大的太上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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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1.9.252
※ 編輯: zcc1234 來自: 203.71.9.252 (06/27 11:44)
※ 編輯: zcc1234 來自: 203.71.9.252 (06/27 11:45)
1F:推 Samardzija:女模煞 06/27 12:50
2F:推 SUNGODBYEBYE:不需要搜索令,這權力也太大了吧,可以任意侵入民宅 06/29 16:50
3F:→ zcc1234:因為犯人在和保釋代理公司簽署合約中規定,如果犯人棄保潛 06/29 19:22
4F:→ zcc1234:逃,即自願放棄一切人權,保釋代理公司有權雇用賞金獵人捉 06/29 19:25
5F:→ zcc1234:拿,而且一九六零年代也有相關判例支持此一條款,但是雖然 06/29 19:26
6F:→ zcc1234:進入民宅不用搜索令,賞金獵人還是必須提出受託者的假釋令 06/29 19:27
7F:→ zcc1234:做為佐證,而且美國也有人質疑此一制度的正當性.但在賞金 06/29 19:30
8F:→ zcc1234:獵人估計可捉回百分之九十棄保潛逃者的成效(?)下,許多 06/29 19:31
9F:→ zcc1234:人還是選擇接受這種〔必要的邪惡〕 06/29 19:32
10F:→ Renacon:以前記得有看過D台介紹賞金獵人 這工作雖然聽起來頗夢幻 06/29 23:39
11F:→ Renacon:不過危險性真的極高 死了也沒得求償 06/29 23:41
12F:→ zcc1234:以前也有女兒被已離婚的阿拉伯籍父親帶回國的母親,雇用三 06/30 08:59
13F:→ zcc1234:角洲部隊退伍的成員到約旦把孩子搶回來,因為就約旦而言, 06/30 09:01
14F:→ zcc1234:這種行為算綁票,就美國而言,這是個人行為,所以萬一失手 06/30 09:02
15F:→ zcc1234:被捕,根本不可能被引渡回國,這種工作的危險性更高。 06/30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