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maki (風王結界模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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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如果郵包被人誤領....
時間Tue May 19 17:28:16 2009
※ [本文轉錄自 e-seller 看板]
作者: gomaki (風王結界模式中) 站內: e-seller
標題: [問題] 如果郵包被人誤領....
時間: Tue May 19 14:48:34 2009
事情是這個樣子的
前2天寄了幾本書.是寄給買過的客人
當買家反映到沒收到去查的時候才知道...T__T
這邊買家的住址沒更新到最新的
寄到舊的住址去....慘劇就發生了><::
但是.居然現居地的人就簽收了..
現在麻煩的問題在.去問現居地的人一問到這個問題就發脾氣
無法溝通要回郵件
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因為郵局已經進到送達任務了
也查出簽收者為該居住地的人
還請問該如何順利得收回郵件來呢??
我該求助警察??還是當地里長???
書雖然有上千..但是不想實在白白損失T口T
寄的地方又超遠 [台北 ===> 花蓮]
當初又是免郵給人...這下虧好大......〒△〒
現在是想請問如果請郵局的人協助的話.該如何申請?
當然如果我們這邊能自己解決少動用人力是最好的
只是說希望心理有備案可以參考....T__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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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37.101
1F:推 Lavenus:郵局怎麼可以隨便給人家簽收 05/19 14:50
2F:→ Lavenus:這郵局要負責任吧y 05/19 14:50
3F:→ S923:郵局也不知道那裡沒那個人吧 同居人是可以幫簽收的 囧 05/19 15:19
4F:→ FChing:如果郵局證明是他們簽收...算侵占吧? 05/19 15:50
5F:→ yun1014:不能請郵局幫忙要回來嗎@@ 05/19 16:26
6F:推 S923: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沒講怎麼處理... 05/19 16:46
7F:→ S923:囧 上一句沒推到 05/19 16:47
8F:→ S923:郵政法 39條 誤收他人之郵件,故意不返還者,處新臺幣二千元 05/19 16:47
9F:→ gomaki:感謝回覆~現在就是買家跟我這邊都打算再登門去要... 05/19 17:12
10F:→ gomaki:S大說的方法的話.是不是我們要請郵局的人一起過去要才行? 05/19 17:12
11F:推 S923:我不知道耶...我只是查法條 不過不還的話可以嚇嚇他吧XD 如果 05/19 17:14
12F:→ S923:他真的有簽收的話 郵局會有記錄 05/19 17:14
13F:→ gomaki:現在就是查出記錄.去要郵件要不到..才想說該怎麼辦才好OTZ 05/19 17:15
14F:推 S923:有問郵局的人怎麼處理嗎? 辛苦你了~ 05/19 17:16
15F:→ S923:還是去pttlifelaw問看看? 05/19 17:17
16F:→ gomaki:我再轉到郵政版問問看~太感謝S大了>< 05/19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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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5.137.101
※ 編輯: gomaki 來自: 118.165.137.101 (05/19 17:31)
17F:→ cityboy101:你天天打郵局080他就會負責了.. 05/19 20:57
18F:推 Barbiel:這不算郵局的錯吧= =" 怎麼怎樣都要負責呀... 05/19 21:46
19F:→ cater:拿執據去寄件局告知狀況就會幫忙處理了吧@_@ 05/19 23:16
20F:→ gomaki:就是說那還是得跑一趟當地郵局嗎~~ 05/19 23:27
21F:→ cater:在哪間寄出的就問哪間郵局@_@/ 05/20 01:46
22F:推 shunwang:寄存證信函給"誤收"的人 05/20 12:09
23F:→ miouyuhan:這是要得回來的 因為掛號有簽收的動作 是算好處理的 05/21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