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arlchen (姆指姑娘)
看板Delivery
標題Re: [問題] 轉寄申請
時間Sat Aug 25 10:37:33 2007
之前申請過,不用錢
期限是三個月,所需證件已忘記
在這三個月內呢
它就把那一戶的信件全轉寄到我申請的地點
包括平信印刷品等等
這樣就換成小女子要通知原屋主有掛號信
甚至要將原址的平信通知單等再送回@@
原PO可能要考慮一下後果喔......
另一個方式適用於掛號郵件
一般來說掛號信會比較重要
其實您也可以在收到郵局的掛號通知單時
聯絡原房客並告知掛號號碼及領取郵件的支局&電話
請房客自己打電話到支局申請:原郵件轉寄
這服務也是免費的
只要告訴郵局人員要轉的郵件編號/收件人/欲轉寄的地點即可
至於轉寄地點,對方可以選擇自己白天可以收件的地址
對白天不在家的上班族而言是很方便的
提供您做參考
※ 引述《tea1212 (痘痘鬼)》之銘言:
: 最近逛郵局看到有可以申請轉寄地址的服務
: 是因為 有位房客他已經搬走了很九
: ㄧ直以來都是我們幫忙累積很多信件 然後幫忙他掛號轉給他
: 可是 久了也是一筆開銷
: 所以不太想再幫他了
: 不過最近看到可以申請這個服務
: 可是又不確定是不是我要的相關服務
: 因為 很多相關的名詞也不太懂
: 就順道過來問一下
: 好比某A的信常常寄到我家
: 我希望可以直接通知郵局 好讓郵局知道 A以及他的家人的信都要轉往B地址送
: 這個 就是 郵局的"轉址服務"嗎?!
: 如果是那麼 這個服務 有需要帶什麼證件 又需要申請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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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earlchen 來自: 61.229.210.166 (08/25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