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imond (個性休閒包代買!)
看板Delivery
標題Re: [問題] 郵局帳戶被人匯錢進來??!!!
時間Sun Mar 11 15:01:25 2007
※ 引述《Auiop (Auiop)》之銘言:
: 不對喔...
: 郵局確實只有經辦的義務,有關雙方匯款問題是兩方的事..
: 就如同有人atm轉帳給別人,也是他自己的事,一經轉帳確認既無法取回,
: 被詐騙也是一樣..
: 因為在使用晶片卡及atm轉帳之前都已經簽下同意條款了..
: 今天假如對方被騙錢,也必須經過報案,才能夠把對方設為管制帳戶.
: 經確認是詐騙集團才能把錢取回,......否則一律需照匯款單上所寫.
: ***畢竟這是雙方的保障憑據...否則各執一詞,說多匯少匯誰要出?
: 除非是帳號寫錯或經手人誤入才能夠當天更正.
: 否則萬一收款人提告怎麼辦?為何可以把錢拿回去?有何憑證?(如詐騙集團)
: 你是客戶,面對銀行郵局能任意變更沖回你的存款你會放心嗎?
: 這在相關法律都有保障客戶權利的條文...否則是違法的..
: 只能經過溝通.
: 所以警方以及郵局要求你匯錢是正確的.
: 建議你可在十分確認情況下,甚至要求對方下來,拿收據簽下同意書,可找見證人如律師
: 或警方,然後在把錢匯款他,..你說不怕麻煩的話....
: 當然既使你不匯也是可以的...
: 因為這是對方的問題..只不過若對方提告可能會很麻煩...當然你不見得會輸.
檢察官不是笨蛋,如果原po該做的動作都做了,甚至也通知警察(某種程度上的備案)
還有準備與郵局與那位匯錯錢的人的通聯記錄,不可能會打輸官司,甚至還可以反提告
民法+刑法(可以去法律版問)要求精神與成本賠償。但賠償是比較難啦,還得舉證因為
對方的過失造成你的困擾所形成的實際精神損失,但像是打電話的錢啦,跑警察局的油錢
啦等等也許可以,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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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29.67.144
1F:推 bearlover:不想黑人家的錢還她就好了 弄這麼多好像不打算還一樣 03/11 15:36
2F:→ bearlover:我之前也匯錯過一件筆 人家二話不還就匯還我了 03/11 15:37
3F:→ bearlover:這樣不是很好嗎 為什麼要弄得都不愉快 03/11 15:38
4F:推 sunnylook:推樓上 03/11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