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safin (resafin)
看板Debate
標題Re: [討論] 我的判決過程--關於季殿賽
時間Thu Nov 10 00:43:26 2005
季殿賽賽手還有其他小朋友們
都要好好看這學姊波的這一篇
對你們一定會有幫助
我有個小疑問ㄝ
學姐說 反方沒有解釋為何反方的制度不能解決誤判
我記得我們那時run兩層攻防
第一 是自白不能當證據(法規已修正)
第二 沒有直接的人證或物證或事証
或決定性的"科學證據" ex:DNA
不能判死刑
你們太緊張 忘了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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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28.98
1F:推 Edphia:第一個有講第二個沒有印象,但正方沒提這個耶~ 11/10 01:03
2F:推 Edphia:不知道直接的關連性在哪,沒有鏈結聽不懂~ 11/10 01:15
3F:推 mandy218:第二個沒有講直接,因為他們講了不只一個會造成誤判的原꘠ 11/10 01:53
4F:→ mandy218:因,也不只舉盧正的例子,只稍微討論,就進行犯罪母體的봠 11/10 01:54
5F:→ mandy218:質詢了,不過我記得我們反ㄧ稿有用盧正的例子反駁 11/10 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