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0427 (蠶已結繭,淚已流乾。)
看板Datong
標題[情報] 超級他X的大爛店
時間Thu May 13 21:04:13 2010
重慶北路三段11號,
一樓店面賣美術燈的,
他X的王八蛋,
自從搬來越來越囂張,
整個騎樓要霸佔走,
現在還自己劃黃線出來隔開,
弄得附近大家都度爛的要死。
我媽從來不跟人家吵架的,
氣的三字經都出口了,
真他X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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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終極明言:
介紹女友給我,你電腦我就終生保固!!!
以上明言有版權問題,請勿抄襲~~
http://www.wretch.cc/blog/cat1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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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83.92
1F:→ OGCeveryhour:拍拍.... 氣壞身子 壞人無傷啊.... ^_^;; 05/13 21:16
2F:→ CAT0427:我媽可能會去砸店,他跟我全家人都吵過了XD 05/13 21:17
3F:→ CAT0427:貌似不敢跟我吵(?) 05/13 21:17
4F:推 elenas:太可惡了! 打1999檢舉他!! 05/13 22:02
5F:推 iamhsg:1999還等什麼~ 05/13 22:08
6F:推 Misako:叫警察啊,不然你就拍照去檢舉,天天拍讓他接罰單接到手軟 05/14 07:22
7F:→ CAT0427:騎樓的使用方式,我不知道這樣到底有沒有辦法管他 05/14 10:28
8F:→ CAT0427:它不讓別人停車,說要做生意,現在是越來越超過 05/14 10:29
9F:→ CAT0427:直接拿黃膠帶貼在牆壁上,要我們不能越線,很誇張 05/14 10:30
10F:→ KY:年底選舉快到了 順便請議員去關切比較有用 05/14 10:56
11F:推 kkbkk:騎樓是不可以霸佔的!這絕對違法!打1999會很有效率的解決,快 05/14 11:15
12F:→ kkbkk:打吧~也不會要你本人到現場 05/14 11:15
13F:→ CAT0427:XD,我中午寄信去台北市警察局詢問這個問題,他們轉給大同 05/14 18:42
14F:→ CAT0427:分局楚哩,快下班大同分局打電話給我,說會過來幫我了解 05/14 18:42
15F:→ triop:佔用騎樓可以罰錢喔....很好用 05/15 23:03
16F:推 SallyGirl:推佔用騎樓可以罰錢 我之前待過的藥局被罰過 05/16 15:08
17F:→ SallyGirl:而且可以連續檢舉~~會連續開罰~~~ 05/16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