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ullai (保羅)
看板DarkChess
標題[注意] 賽制更改
時間Wed Apr 2 22:05:57 2008
經大會賽程委員會決議
第4條由原本的搶2勝
更改如下:
4.
本屆賽制是比三場,取得2勝者勝;另外禁用任何bug來進行比賽。
也就是說一定要下滿三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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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72.120
1F:→ klarc:我的意思是直接比戰績(幾W幾L)就行了 不用再設定取得兩勝者 04/03 00:34
2F:→ klarc:記一"勝"這樣 只是講出一些意見 no mind^^ 辛苦了.... 04/03 00:35
3F:→ paullai:囧rz 04/12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