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rnett (SBL 全"猩"開"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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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SBL》打群架事件 約談5人釋回
時間Sun Jan 14 04:41:53 2007
【聯合報/記者張榮仁/台北報導】 2007.01.14 02:23 am
SBL 超級籃球賽前晚爆發球員打群架的火爆場面,台北市警松山分局昨天通知東
風、達欣兩隊球員教練加以調查,晚上先將到案五人釋回,不排除將五名動手打
架的球員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簡易法庭裁罰。
警方說,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互相鬥毆者」,可處以三日以
下拘留或裁罰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球員吸引球迷買票進場看球賽,還有電子媒
體現場轉播,球員身為公眾人物、背負社會責任,打球演成打群架遭裁罰,應引
為借鏡。
警方昨天通知東風隊球員簡嘉宏、劉義祥;達欣隊球員姚俊傑、陳子威及訓練員
范耿祥等五人到案,五人中除了劉義祥,都承認動手打架,劉義祥雖否認動手,
但有達欣隊員指證劉也有打架。
另東風隊總教練許晉哲、達欣隊經理洪炳墩也到案協助警方釐清事件始末,列為
關係人。
【2007/01/14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PORTS/SPOS2/36876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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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arryyuan:一條沒打人?我實在不知道他去人家休息室幹麻??找碴嗎?? 01/14 18:18
2F:→ harryyuan:如果一條是去興師問罪的!!那簡嘉宏直接動手打人.. 01/14 18:18
3F:→ harryyuan:達欣是不是也應該派個人去鬧一下?? 01/14 18:19
4F:→ nakumi:我也覺得達欣有必要公開道歉 因為雙方都有錯 不僅僅東風而 01/14 19:23
5F:推 uso1626:這個id真是令人羨慕 01/15 18:36
6F:推 idyllic:不是都說一條去理論了嗎? 有必要架著人打嗎? 01/18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