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y (冰島的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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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學生代議會] 彈劾13屆學生會正副會長、財務 …
時間Fri Apr 17 11:49:08 2009
原文吃光光(呷呷呷)
一覺醒來發現多了好多篇文章喔= =
害我花了我吃早餐的時間看完
對於各位大大的專業知識,讓我覺得大家真的是很厲害
不過講真的很多問題目前提了還是沒有解決= =
Q1、會議記錄的問題?
這麼說好了,會議記錄要拿出來有這麼難嗎?反正你們都把名字打出來了,
更何況要保護糾舉人,可以阿,你把名字遮起來不就好了,大家要看的不是誰誰誰
而是實際內容吧??還是說你們根本沒有做會議記錄這種東西?如果是這樣,那沒有證據
你們的判決哪裡來?BBS上PO的那些嗎?那也不是原始文件吧= =
Q2、審判的過程?
其實看了這麼多,想問的是?開會議的過程中,關係人有出現過嗎?連阿扁都出過
那麼多次庭,都有機會可以申訴跟辯護,可是怎麼也沒看過代議會把類似的判決過程,
完整的呈現出來呢?還是說根本就沒有請關係人列席解釋過= = ,如果真是這樣,那
我覺得太扯了,"未審先判",這有失不公吧!!!
Q3、核銷及存取的過程?
這點我想問的是,這是上學期的活動,理應活動結束後要存回去,但是法規上是
否有清楚寫出要何時存取回去?還是說在任內只要有存回去的紀錄就不算構成未存回去
的理由?更何況代議會沒有直接的證據去述說學生會吃錢吧?(關於這點是否可以請代議
會幫忙澄清,不然毀壞名聲這樣對身為學生會一份子的代議會而言也不是這麼好)。
最後回到初衷,會議記錄、投訴書(敲碗)
寫完也該吃中餐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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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0.190.78
1F:推 PPPGGG:看到原PO的ID 害我以為是美咪 04/17 11:52
2F:推 mieh0703:推很像是美咪...... 04/17 12:00
3F:→ jhjhs33504:這篇重點只有投訴書上的姓名吧? 04/18 05:14
4F:噓 nicolekao:看清楚標題喔,一開始PO的就叫做會議紀錄 04/18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