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706045 (Mr.S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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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大學輔導學生會收取學生會費之參考事項
時間Tue Feb 10 10:23:07 2009
壹、總說明
大學法於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總統公布之修正條文中,增訂第三十三條第
二項:「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
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以及第三項:「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員,
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課以大學學生有強制
加入該校學生會之義務,進而學生會有對其收取學生會費之權限。因應此次修正,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大學及其學生會依大學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辦
理學生會費之收取及代收事宜,故訂定本參考事項,經全國學務長出席之「九十七
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傳承研討會」會議達成共識,提供各校參考。
本參考事項以下列二者作為基本精神:
一、大學自治
大學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
享有自治權。」司法院釋字第三八○號、第四五○號、以及第五六三號等解釋亦以,
大學自治係源自於憲法第十一條之權利,故在設計本參考事項上,本部不宜針對細
節性事項逕予規定,仍應尊重各大學的自治權限,由其基於輔導之立場,對於學生
會費收取等相關事宜,自行規範。
二、學生自治
大學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賦與學生自治權限,並將大學定位為輔導角色,則在
學生會費的收取等事項上,本參考事項亦認為在不過度介入學生自治範圍內,賦予
大學輔導權限。至如學生會費是否收取及其數額,仍屬學生自治核心事務,由其自
行決定。
感覺又是一個打官腔的法規,甚麼具有各該大學學籍之學生,為該校學生會當然會員,
應繳交學生會費。
但交學生會費,,不得將其視為註冊程序之一。
所以學生會費是應該交,但我都不想交也不要緊,哈哈哈
還有提到各大學學生會應於本注意事項生效之日起二年內,設置學生立法組織。
那說的是學生議會嗎~??
學生會應於學期末公開預算與決算相關資訊及財務報表或會費收支明細帳,
並送大學備查。
不知道有沒有公開過吼,根本沒看過這種東西
資料來源:
http://tinyurl.com/c2xt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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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經驗告訴我,靠自己最好
靠豬,豬會老
所以還是靠自己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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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4.15.134
※ 編輯: aa706045 來自: 59.114.15.134 (02/10 10:25)
1F:推 ouyang0916:說真的 大學四年 我不認為學生會關我什麼事耶= = 02/10 12:28
2F:推 JAMIEWAYNE:陽諺我跟你有同感>< 02/10 12:45
3F:→ aa706045:有同感~~+1~這篇是看到就po準備充滿五十篇文章中,呵~ 02/10 13:03
4F:推 ilkruby:有同感 想大一當年 演唱會都請大咖 阿現在怎麼都... 02/10 17:33
5F:→ ilkruby:繳錢還有道理嗎?? 那張只有大一新生會去繳= = 02/10 17:33
6F:推 PPPGGG:呃 其實學生會的所有東西在課外組都有 02/10 17:43
7F:→ PPPGGG:學生議會在這學期也出現了@@! 02/10 17:44
8F:推 deadalus:學生會真的差不多是課外組的工讀生 民選的XDD 02/10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