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lpers (就甘心~)
看板DYU
標題Re: [Talk]錢包的事情
時間Wed Jan 7 01:00:26 2009
※ 引述《kerry310520 (睡草)》之銘言:
: 其實生氣原因你們大家聽起來也許有些荒唐
: 我生氣原因是遺失者的態度.........
: 六千多對我來說是一筆大數目,要交出去我心裡也是有掙扎過
: 可是遺失者最後竟然只是傳了封簡訊裡面只有兩個字「謝謝」而已
: 你要是這麼心不甘情不願的話乾脆不要傳
其實我原本還以為是遺失者怪罪你什麼什麼的....
原來你是在意這個 囧rz ... 你應該換個角度想,也許遺失者平常不是這麼習慣
傳簡訊阿~ 而且說真的,文字這種東西沒有表情,也看不出什麼不甘願吧 Orz
只能說字少了點,沒讓你感受到他的感謝。
: 你要是懶得打字的話至少也打通電話,那就不用打字.....
: 大家或許會說他有傳簡訊就很好你要求太多
: 可是我就是比較重視那種誠意,至少系辦工讀生給我的態度都比較好
: 就像電子賀卡跟實體賀卡收到感覺就是不一樣,
: 電子賀卡收到看完就刪了,實體賀卡就會留下來
: 這件事我同學知道竟然笑我傻.....撿到錢竟然乖乖交出去
: 我承認我這次真的做錯了.....為這件事氣了一天
撿到不是自己的錢交還對方,這樣錯了嗎?我想沒有吧。
如果你撿到錢然後自己花掉了,這樣才是錯了吧,不是嗎?
這種是沒什麼好氣的啦,別這樣虐待自己讓心情變差,下次撿到東西送回系辦的時候,
就不用留下電話什麼了啊,知道你是誰就好啦。
如果你留下電話是期待說對方會好好的感謝你,那我想對方沒照你的意思做,心情也不會
好吧...是吧。
: 當然我同學還是有安慰我
: 對方就是有錢你能怎樣?對他來說這筆錢是小錢,他不在乎有或沒有
: 當然他就不會太在意這件事.....
: 我錯了!原來大葉有錢的學生這麼多,那我幹嘛考試週還花心力還給他?
: 直接私吞就好了,反正他也不在意這筆錢
掉錢誰不會在意阿?他一定也是很著急阿~ 囧rz 雖然說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很在意啦
但是正常人應該會很在意吧~
你撿到錢還拿到系辦去,這樣做沒錯,如果我是老師知道了或許會想記你嘉獎~
但是你在還錢的時候,是不是已經期待會得到什麼回報了?不求回報的話或許心
情會好一些阿~
: 反正他有錢又有閒可以去補申請那堆證件
: 這次我徹底失望了.....這是我最後一次這樣做.....以後我不會在這樣做了
我只能說,你做的沒有錯,但如果你以後撿到錢是放到自己錢包,那你就做錯了。
: 我不要再被說傻了
: 我知道這裡不是BLOG,讓我刊一天我明天晚上就刪掉
這是個人的小小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15.180
1F:→ dodogod:或許他的意見是他以後再也不會看到失物在去撿 01/07 01:01
2F:→ dodogod:畢竟撿到失物也會也有風險 如某樣東西不見 01/07 01:01
3F:→ dodogod:還是施主不領情 反而懷疑東懷疑西... 01/07 01:02
4F:推 orangejase:推倒數第二句 01/07 01:02
5F:推 jo6xup6:倒數第三段的回文很中肯!! 不能同意更多了.. 01/07 01:02
6F:→ dodogod:自從上次某事件後 我就算看到失物 我也不去動 01/07 01:02
7F:→ dodogod:頂多跟老師說 哪裡有失物怎樣...由老師處理 01/07 01:03
8F:→ kerry310520:dodogod說的情況我現在感觸很深,東西還是不要亂撿好 01/07 01:04
9F:→ kerry310520:私吞不建議,畢竟為了這點錢出賣良心不值得 01/07 01:06
10F:推 alien16tw:嗯嗯 自己的良心值多少 ? 這篇 回的不錯 01/07 01:09
11F:推 PPPGGG:呃呃...私吞可是會吃官司的喔!!好像侵占!?有請知道的人解答 01/07 01:11
12F:→ dodogod:刑法第337 條 侵占遺失物罪 01/07 01:13
13F:→ dodogod: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 01/07 01:14
14F:→ dodogod: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為不法構成要件, 01/07 01:14
15F:推 s22956013:真的嘴砲的人太多了啦!正義魔人一堆...跟K大說一件事情 01/07 01:14
16F:→ dodogod: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且留下前科!!歡迎參加愛邱祈豪俱樂部 01/07 01:14
17F:→ s22956013:就是拾遺物者如果拿去警察局可以聯絡失主出現,當施主領 01/07 01:15
18F:→ s22956013:回的同時可以索取該物品價值之3成作為回報!如果失主不願 01/07 01:15
19F:→ s22956013:付的話...是可以不還他的歐...參考依下 01/07 01:16
20F:→ kerry310520:可以要三成這我知道,可是....我覺得我比較重視對方心 01/07 01:17
21F:→ s22956013:意思是如果今天k大是拿去警局報案的話可以拿1800為回報 01/07 01:17
22F:→ kerry310520:意,畢竟有些人三成對他來說很重要 01/07 01:18
23F:→ s22956013:他要是不給可以不用把6000還給那個只會說謝謝的人 01/07 01:18
24F:→ helpers:所以要私吞嗎 = = 01/07 01:19
25F:→ PPPGGG:哈 私吞的話就是熱狗說的摟XD 01/07 01:19
26F:→ s22956013:不是私吞歐...可以不用還它... 01/07 01:20
27F:→ s22956013:去警局報案了怎麼還算私吞= = 01/07 01:20
28F:→ helpers:這...為什麼可以不用還他 = =? 01/07 01:23
29F:→ s22956013:法條就是有規定啊...可以索取三成咩 01/07 01:23
30F:推 PPPGGG:唉呦 簡單來說就是看誰比較閒1.要等到失主給30% 01/07 01:24
31F:→ kerry310520:可以索取三成是真的,這法律通過時爭議很大 01/07 01:25
32F:→ PPPGGG:2.撿到的人無條件還失主... 01/07 01:25
33F:→ PPPGGG:感覺有人已經陷入回圈了XDD 01/07 01:26
34F:→ helpers:也許你在乎那三成吧 這老師也有說過沒錯~ 你是可以索取 01/07 01:26
35F:→ helpers:不過你是因為失主只說謝謝而生氣 而不是失主不給你三成 01/07 01:27
36F:→ kerry310520:不好~拿那三成會有爭議,而且若真的要錢私吞就好,反 01/07 01:28
37F:→ kerry310520:正也沒人知道誰撿到 01/07 01:29
38F:推 sonic83122:說得很中肯...態度與想法的問題... 01/07 01:37
39F:推 ok77120: kerry310520 還是不要再講 私吞了 有些不合法的事情 01/07 01:50
40F:推 ok77120:再怎麼辯都辯不過 xd 還是不說 比較好 01/07 01:56
41F:→ ckoboy:小龜龜 刪文了 我明天去跟系姊說啦 01/07 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