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V (W(?)itch)
站內DSLR
標題[公告]F7788/uwmtsa/Amesphoto 警告一次
時間Tue Mar 2 17:18:27 2010
檢舉案
檢舉人:Amesphoto
被檢舉人:F7788/uwmtsa
檢舉事項:多次挑釁及討論檢舉人私事
文章代碼(AID):
#1BYJEjEU (DSLR) [ptt.cc] Re: 純分享文禁止回推的規範討論
1F:推 uwmtsa :真正的大師都是簽名檔酸完人再推文到處鑽,高明啊^^02/28 00:20
2F:→ uwmtsa :連護的定義都搞不清楚還要亂扣帽子,省省吧~~02/28 00:21
3F:→ uwmtsa :板的定位只能板主定,板友不能討論?21世紀的專制思潮? 02/28 00:23
4F:→ uwmtsa :轉移話題真的是爛招啊,討論板務扯到護不護,什麼鬼啊? 02/28 00:23
5F:→ F7788 :他拿D3 02/28 00:27
6F:→ F7788 :可以 因為你拿D3 02/28 00:29
7F:推 uwmtsa :問就問啊~~扯板聚聊天內容限定是怎樣?台灣要戒嚴了嗎 02/28 00:29
8F:推 uwmtsa :誰在轉移焦點啊?板聚?小團體?護不護?都是誰扯的?02/28 00:34
9F:推 uwmtsa :板聚聊底片,板友討論定位,這樣都可以被鞭,ame好威02/28 00:36
10F:推 uwmtsa :請問ame 板聚可不可以聊底片?板友可不可以討論定位?02/28 00:39
11F:→ uwmtsa :再請問ame 誰是被拜作的偶像?誰是網路小團體?02/28 00:40
12F:→ uwmtsa :三問ame 什麼是護?你又看到誰是在護了?02/28 00:41
13F:推 F7788 :拿D3很偉大的02/28 00:50
14F:→ Amesphoto :DSLR版版聚聊底片 拜神是你們的自由 我覺得好笑而已02/28 00:55
15F:推 F7788 :可能拜的那個神沒拿D3 政治不正確02/28 00:56
16F:→ F7788 :有D3真好 可以一直提一直提 02/28 00:56
引用版規條文:
3.本板為公眾論壇,凡有非據事論辯、涉及人身攻擊、涉及私領域之爭論時,經檢舉成立
或板主認定,將立即中止該討論串之討論繼續進行,並進行相關處置。
處理:發文涉及非板務之個人討論、人身攻擊、侵犯私領域討論者,劣退+水桶7天。
推文涉及非板務之個人討論、人身攻擊、侵犯私領域討論者,水桶7天。
公開板友信件包括水球記錄等,劣退+水桶7天以上,嚴重者水桶180天。
附註:本板不負責私領域事務之仲裁,相關紛爭,請各自書信解決或洽律師、
各地方法院。
板主判定:F7788與uwmtsa推文確實涉及非板務之個人討論,
雖有指名道姓,然而並無涉及人身攻擊,
侵犯私領域討論部分,
因個人使用之機型為公開之資料,
並非「別人不應該有合法渠道知悉的事實」,
因此亦不成立。
然而經板主群查閱相關事證緣由之後,發現:
17F:→ Amesphoto :這個版的英文版名是DSLR, 版聚有人講底片機講底片02/28 00:09
18F:→ Amesphoto :還不是一堆人狂推, 拜作偶像, 這不就是網路小團體02/28 00:09
19F:推 Amesphoto :所以拿DSLR版定位在哪, 版主講就好, 其他人護啥護?02/28 00:14
20F:→ Amesphoto :版的定位版主訂, 大家都在幫版主定義, 不是護是啥?02/28 00:19
21F:→ Amesphoto :轉移話題這種爛招就不用用了~沒落人話柄怎麼會被酸呢02/28 00:22
22F:→ Amesphoto :既然可以討論 uwmtsa你就講點東西~這篇推文你講了啥?02/28 00:25
23F:推 Amesphoto :有人聽到關鍵字就急著跳出來幫忙推文講話 就是小團體02/28 00:55
24F:→ Amesphoto :就是護!02/28 00:55
25F:→ Amesphoto :DSLR版版聚聊底片 拜神是你們的自由 我覺得好笑而已02/28 00:55
26F:→ Amesphoto :誰是網路小團體 誰是偶像 等我哪天D3變M16再跟你講02/28 00:56
27F:推 Amesphoto :呵呵 樓上兩位高興就好啦,F7788你要比照片了沒?02/28 00:59
28F:→ Amesphoto :我今天有用sigma 50/1.4跟 Nikon 50/1.4G的原圖喔 02/28 01:00
29F:→ Amesphoto :同iso 同場景 同光圈快門喔? 要不要評了?02/28 01:00
30F:→ Amesphoto :DSLR變M16又不是我開的口~ 話說我在ai也用那簽名檔02/28 01:01
31F:→ Amesphoto :日立反應也沒你大阿~~ uwmtsa~02/28 01:02
32F:→ Amesphoto :是這樣子講沒錯啦, 特別是當版主的人要護自己人的話02/28 01:03
33F:→ Amesphoto :講過的話也要三思一下, 某種程度以上的鬼話就別講了02/28 01:03
引用板規條文:
3.本板為公眾論壇,凡有非據事論辯、涉及人身攻擊、涉及私領域之爭論時,經檢舉成立
或板主認定,將立即中止該討論串之討論繼續進行,並進行相關處置。
處理:發文涉及非板務之個人討論、人身攻擊、侵犯私領域討論者,劣退+水桶7天。
推文涉及非板務之個人討論、人身攻擊、侵犯私領域討論者,水桶7天。
公開板友信件包括水球記錄等,劣退+水桶7天以上,嚴重者水桶180天。
附註:本板不負責私領域事務之仲裁,相關紛爭,請各自書信解決或洽律師、
各地方法院。
3-2.不友善發、推文(含標題、簽名檔與轉錄文經板友檢舉,板主查證該文蓄意引戰屬實
者):
a.文章中使用網路上已被變相認同的髒話、不雅用語針對某人、某一族群、某一性別
影射、辱罵之不良措辭。
處理:發文劣退+水桶7天、推文水桶7天
b.於文章中或簽名檔有不當之語詞、辱罵人笨、呆、蠢、醜怪等意涵之字眼。
處理:發文刪除+警告、推文警告一次
c.刻意製造紛爭者,有針對性的挑釁、蓄意討戰。
處理:發文刪除+警告、推文警告一次
板主判定:Amesphoto推文亦涉及非板務之個人討論,
另「DSLR版版聚聊底片」,「拜神」以及「網路小團體」等等說詞,
有違反板規3-2-c,針對DSLR板使用者有針對性挑釁之嫌。
裁定:F7788/uwmtsa/Amesphoto皆口頭警告一次,再犯者加重處分。
說明:被檢舉人理應依板規第3條,水桶7日,
然而檢舉人也違反板規第3條,應水桶7日,
考量到此討論串為板主群開放讓使用者討論板務之用,
正反兩方意見不同實屬正常,目的為意見溝通交流,
使用者不應藉由討論之便,推文爭論以及提及私人恩怨,
因此各裁定口頭警告一次,請勿再犯。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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