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skzero (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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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雙面諜牽線 軍情局上校被中國收買洩絕密 …
時間Tue Nov 2 21:48:51 2010
老實說 我覺得擔任台灣這方面的間諜 被我所尊敬的祖國抓到
不是嚴刑銬打 就是直接抓去槍斃
而擔任祖國的間諜 在台灣 最輕只要關三個多月就放出來了
算盤撥一撥 我想 只要是具有民族情感的正常人 身為中國的一份子
應該都會選祖國這邊站吧 畢竟祖國站起來了
至於金額 我怎麼看 都不怎麼大 這應該沒太大關係的
只要能為兩岸人民建立起真正的圖結統一的未來...
感謝台灣國防部的協助 讓法條如此寬鬆 謝謝
你們真的為祖國的統一大業 作出了重大而不可磨滅的貢獻
人民會記得你們的
誠摯的代表祖國 謝謝你們 謝謝
總覺得將拍"建國大業2-統一大業"的某小百姓 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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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面諜牽線 軍情局上校 被中國收買洩絕密名單 情報網恐瓦解
2010年11月02日蘋果日報
上一張 1 / 1 下一張 雙面諜羅彬昨因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嫌被收押。
【綜合報導】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派駐中國的諜報網再次出現破洞!執掌
對岸情報布建工作的軍情局上校羅奇正,四年前禁不住金錢誘惑,遭下
線情報員、台籍雙面諜羅彬反布建,十二次將我方情報員名單等絕對機
密洩漏給中國,獲利十萬美元(約三百多萬元台幣),不但嚴重危害情
報員性命,我在中國情報網也恐遭瓦解。軍檢調緊急搜捕羅奇正、羅彬
,昨晚將兩人依洩漏交付國防祕密、收賄罪收押禁見。
國防部昨強調,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偵辦。軍方
人士指出,不排除還有其他軍官,甚至高層將領涉案。國防部透露,今
天將循線搜捕多名共犯,但不願說明共犯層級及犯行。
「情報員都在逃命了」
平日戒備森嚴的軍情局,驚傳上校羅奇正為錢財,將情報人員名單洩漏
給中國。陳國楨攝
軍方人士透露,羅奇正在軍情局四處、五處任職長達十年以上,負責對
中國進行敵後情報布建、蒐集及人員派遣等工作,如他將經手過的人員
名單提供給中國,「未來中國要破獲台灣情報網,幾乎是易如反掌。羅
奇正所經手待在中國的我方情報人員,現在應該都已經在逃命了。」
羅彬(四十一歲)昨晚已向檢方供出被中國吸收扮演雙面諜,再回台以
金錢利誘羅奇正全部經過。情治人員指出,羅彬住在北縣板橋市民生路
二段一間出租套房內,很少與鄰居來往,因經常往返中國及港澳,鄰居
以為他是台商。實際上,羅彬在二○○四年看報紙徵才廣告,應徵一家
台商企業台籍幹部工作,錄取後才得知該企業是軍情局外圍公司,他為
賺錢,同意以台商身分作掩護,專門在中國沿海蒐集情資。
一名情治工作人員指出,羅彬雖經訓練,畢竟對情蒐作業尚未成熟,同
年底就露餡,在福建省被中國國安部逮捕收押一個半月,被中國國安人
員連續十五天嚴刑拷打下,羅彬為求自保,供出上線窗口羅奇正上校身
分,並同意為中國擔任反間諜,隨即獲得釋放回台與羅奇正取得聯繫。
扣隨身碟並收押兩人
羅奇正和羅彬固定相約在板橋文化路上的郵局,交付國防機密情報。黃哲民攝
國防部人士透露,羅奇正得知羅彬遭遇後,原打算順勢提供假情報給對岸,沒
想到最後受不了中國重金誘惑,也被對岸吸收,從二○○七年起透過羅彬,將
我方機密情報送到香港交給中國情報人員,羅奇正每次可獲得至少四千到六千
美元(約十二萬到十八萬元台幣)代價,羅彬則可獲得兩千到三千美元(約六
萬元到九萬元台幣)。
直到最近軍情局接獲情報,指台灣在中國布建情報網已被中國國安部掌握,進
行內部檢查,查出漏洞出現在羅奇正負責的下線羅彬身上。軍情局高層立刻指
示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調查局成立專案小組持續跟監
兩人。至上周六發現羅奇正在板橋市文化路的郵局,將一個隨身碟交給羅彬,
研判隨身碟內藏有國家機密,隔天下午緊急收網,並分頭搜索、拘提羅彬及羅
奇正。
羅彬得知「雙面諜」身分曝光,全盤托出所有犯行,羅奇正也無從狡賴,兩人
先後被收押,並順利查扣由羅奇正加密的隨身碟。
立委要軍方好好檢討
對軍情局人員竟被中國吸收當反間諜,藍委林郁方主張修法提高對間諜的刑罰
,特別是故意洩露情節重大國家機密者。立院國防委員會召委、綠委陳瑩痛批
:「軍方該為軍紀、忠誠蕩然無存好好檢討!」
事實上,國共分離後,雙方間諜戰從未中斷,甚至雙面諜劇情屢見不鮮。二○○四
年,國防部軍事情報局退伍上士張全箴,前往上海從事情蒐等工作,被上海國安
局官員策反,回台吸收當時軍情局特勤官曾能惇,暗中替上海國安局工作。另外
,中山科學研究院前技正黃正安,則栽在中國籍美女間諜林偉手中,將職務上取
得的「鳳凰遙攻精靈炸彈」等機密資料洩漏給對岸,黃正安因此被最高法院依洩
漏國防機密等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褫奪公權五年確定。
雙面諜刺探機密事件簿
2004/01
羅彬看報紙應徵進入軍情局工作,派駐中國負責蒐集情報,單線上級窗口為軍情
局上校羅奇正。
2004/08
羅彬在中國福建被對岸國安部查獲,遭逮捕、收押並嚴刑拷打下,供出羅奇正身分。
2004/12
羅彬不堪凌虐,同意擔任反間諜,返台用金錢利誘吸收羅奇正為中國工作。
2007~2010
羅彬每年3次透過羅奇正取得台灣敵後工作情報網絡等資料,赴香港轉交中國國安高
層共12次。
2010/10/30
羅奇正和羅彬約在板橋文化路郵局前,交付存有機密資料的隨身碟,被檢調人員全程
跟拍。
2010/10/31
檢調發動搜索、拘提羅奇正、羅彬到案,2人各遭軍高檢、台高檢連夜偵訊。
2010/11/01
羅彬坦承扮演雙面諜,和羅奇正分別被以有串證、逃亡之虞收押禁見。
資料來源:軍情局、檢調單位
※ 編輯: maskzero 來自: 61.67.155.3 (11/02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