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Jupiter (啞巴)
看板DPP
標題Re: 租屋補助,又是另一個政府坑殺弱勢民眾的陷阱
時間Fri Jul 30 22:21:49 2010
請問如果房子租約寫著,房客如果不報稅,是5000元,
但如果要報稅,可以,5000+1500(隨便房東加,加到房
客不想報)=6500元,請問這時候,房東的租賃所得稅誰
繳?房東還是房客?
如果你是這個房客,本來房租一年才5000*12=60000元,
現在因為要拿去報稅,所以要繳6500*12=78000元。這時
候會覺得房東所應繳的租賃所得稅,是誰在"應"繳?
我去買電腦,店家說,未稅價10000元,含稅價要開發
票是10500元,請問這500元的營所稅又是誰繳?店家
?還是消費者?
sealoe的邏輯很清楚,羊毛出在羊身上,商人要賣甚
麼東西,都會把稅當做成本,加上去,這簡單的邏輯
,不需要研究什麼稅法。
※ 引述《CrazyMarc (分說 不分說 不由分說)》之銘言:
: 大概國稅局他家開的 他說了算
: ※ 引述《ChengPingYu (Big Dream)》之銘言:
: : 有時候我也蠻感嘆,ptt上明明很多人就是自己不懂,也要出來插花.
: : 自己說自己都不管這些讓會計師事務所弄,然後又自己裝懂還說程序不重要.
: : 自己都沒研究過稅務,反而懷疑別人亂入...
: : 契約跟法令相牴觸何者優先也搞不清楚...
: : 跟這樣的人討論會有結果嗎?
: 搞不清狀況的是你
: 契約形式?
: 形式的定義是什麼?
: 指法律行為做成的方式及其外觀
: 1.口頭
: 2.書面
: 3.公證書
: etc....
: or
: 類型化的法律行為外觀
: 1.買賣
: 2.贈與
: etc....
: 不懂亂用就是你的毛病
: 「實質」上房客的扣除額和房東的所得稅是兩回事
: 每個會計師都知道
: 你問了沒?
: 為了幫助房東逃漏稅,他自己不去申報要怪國稅局?
: 怪誰?
: 自找的
: 這世界原來是不懂法律的最大
: 再問你一次,要轉去tax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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