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st (我要奮鬥!!!!!)
看板DPP
標題Re: 板主是否能處理一下類似這樣的言論
時間Thu Jul 2 18:23:01 2009
※ 引述《foshi (5 vs 35)》之銘言:
: 這是假的嗎
李慶安事件本來就沒人在護航啊,不知道你到底想說什麼
: 美台斷交
: 馬上去辦綠卡
: 想勞跑
: 丟臉
你的時間點搞錯了吧?這樣根本已經算造謠了
馬英九拿獎學金出國去哈佛攻讀法律是1974(63)年的事情
一般通稱中美斷交的事件是發生在1978(67)年的事
就算你要扯,馬英九自己也是說他利用大姐申請綠卡的時間是1977(66)年
請說說看,"美台斷交"要怎麼發生在"馬英九辦綠卡"之前?
再說了,如果準備入籍美國,他根本唸完書不要回國就好了
反正在美國老婆孩子也都有了,唸法律的出來當律師在美國一樣賺飽飽
: : 要接受質疑也是接受合理的質疑,不是沒有證據就血口噴人
: : 而您老兄呢?至少到現在的文章你都沒拿出證據來,還說砍到痛處?
: : 你要是真有那種證據歡迎提出,真理永遠越辯越明
: 證據一大堆
: 提出了還要凹
講了半天你還是沒提嘛,抓個連結來很困難嗎?
還是你的證據就是三神器?
: : 自己去找找綠卡跟美國公民的差別在哪,前面有一堆文了不贅述
: 我也知道不一樣
: 重點在哪想清楚
: 老是執著在不痛不癢處
: 想勞跑的人嘿嘿
: 你們也不會承認
: 我是跟蝦子說話嗎
: 太無聊了
笑話,現在是誰執著在不痛不癢處了?
有綠卡或其他國家居留權的的民進黨人又有多少,需要我報給你聽嗎?
照你邏輯這些人都該死啦,都是不愛台灣想烙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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