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boy11 (tt)
看板DPP
標題Re: 劉泰英上手拷時,沒聽DPP要維護人權
時間Mon Dec 1 00:25:17 2008
你到底有沒有看過起訴書阿
還是視而不見?
馬英九是每個月都固定預先把特別費
都匯到自己的戶頭
分明就是把他當私款(薪水)在領
根本沒有預先支付的事實(難道你每次都預先支付全部?)
如果你還要在這邊凹 那我真的佩服你
另外 還有人自以為
特別費有匯入自己戶頭的領用方式
真讓人笑掉大牙
特別費是給首長做特別花用
不是給首長的薪水(至於什麼"實質補貼"這種替人擦脂抹粉的判決就不必談論了)
怎嚜可以匯入私人戶頭?
稍微有點邏輯概念就可以了解
就這方面而言 馬英九貪污事實非常明顯了
連藍營名嘴陳揮文都曾經在2100說過
他覺得法院判馬無罪很奇怪
至於未何三審都判無罪?
我只能說 法官做了當時是"政治正確"的決定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如果總務股長用自已的錢先替公費支付了
: 那就是能將支付的班費匯進了戶頭裏面
: 所以我就說
: 泛綠的支持者
: 常常搞不清楚狀況
: 一點邏輯也沒有
: 就只會搞遷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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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98.180.107
※ 編輯: exboy11 來自: 114.198.180.107 (12/01 00:31)
1F:推 maze777:嗯嗯 你的確沒看起訴書 嚴格來講是市府的 59.114.4.57 12/01 00:26
2F:→ maze777:會計每個月把一半特別費會進馬的戶頭 59.114.4.57 12/01 00:27
3F:→ maze777:馬英九是完全沒有用特別的詐術或是行動 59.114.4.57 12/01 00:27
4F:→ maze777:讓行政人員陷於錯誤 起訴書再看看吧 59.114.4.57 12/01 00:28
※ 編輯: exboy11 來自: 114.198.180.107 (12/01 00:31)
5F:推 Rigaudon:果然民進黨徒都是跳針王 118.169.44.43 12/01 00:45
6F:推 solsol:那民進黨部分你怎麼避重就輕沒回應啊? 119.15.244.49 12/01 02:21
7F:推 solsol:是認同對方說的還是裝死當沒看到啊? 119.15.244.49 12/01 02:24
8F:推 EvoLancer:是起訴書比較偉大,還是最高法院判決書比 210.69.124.44 12/01 11:33
9F:→ EvoLancer:較偉大?最高法院直接認定馬的特別費使用 210.69.124.44 12/01 11:34
10F:→ EvoLancer:方式均符合因公支出,順便推翻實質補貼說 210.69.124.44 12/01 11:35
11F:→ EvoLancer:如果檢方不服可以去提大法官釋憲阿.但怎 210.69.124.44 12/01 11:38
12F:→ EvoLancer:麼不提呢? 210.69.124.44 12/01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