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senentu (又是美好的一天)
看板DPP
標題Re: 府政風處處長證實:扁打算拷貝機密文件帶走
時間Fri May 16 20:16:59 2008
※ 引述《gmooshan (小毛怪(B))》之銘言:
: ※ 引述《chasemasami ()》之銘言:
: : 昨天不是有人說一週刊的新聞那能信?
: : 今天總統府政風處處長出來親口證實
: : 這總能信吧
: : 阿扁怎麼能把機密帶走????
: : 貴為法律專家的他
: : 難道不知道會觸法嗎?
: : 真是難以理解啊
: 這我可以釋疑
: 一. 法律國民黨定的
: 二. 為了避免正本機密資料遭不肖無恥中國國民黨員修改, 備分後銷毀之.
: 三. 若有其他不及銷毀之資料, 可拿出備份做為中國國民黨修改之證據.
原來法律是國民黨定的ㄡ,那為什麼陳菊官司能打贏?
為什麼謝長廷特別費案沒比照余文起訴?
為什麼國民黨提的總統訴訟案被否決?
為什麼吳淑珍死不出庭法官不強制拘提,光憑醫師證明歐?
你以為修改都沒痕跡歐,國民黨有超能力歐?
巴紐案的資料他到現在死也不拿出來,你以為他安什麼心?
你的釋疑只是加重人民的不滿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62.92
1F:推 urabon:原來法律不是國民黨定的,那為什麼馬會無罪? 122.116.60.199 05/16 22:55
2F:→ kani:因為他們只開法院不訂法律的125.232.197.167 05/16 22:57
3F:→ kani:沒看到這次會期無案可審嗎125.232.197.167 05/16 22:57
4F:推 urabon:為什麼a人民錢得來的黨產可以不用吐出來? 122.116.60.199 05/16 22:58
5F:推 urabon:為什麼228的兇手 可以因為是外省人而不追究 122.116.60.199 05/16 23:01
6F:推 ChallengerII:某些反串真是巴不得民進黨滅亡 科科 123.194.104.11 05/16 23:05
7F:→ kani:我只是忍不住想酸人 可別說我反串125.232.197.167 05/16 23:06
8F:推 ChallengerII:樓上當然不是反串 但某些人很明顯是 123.194.104.11 05/16 23:20
9F:推 urabon:有沒有泛藍愛說別人是反串 離間泛綠的八卦? 122.116.60.199 05/16 23:29
10F:推 BalENoboY:urabon你別再那邊轉移焦點行不行?還在 218.171.49.84 05/16 23:38
11F:→ BalENoboY:扯黨產?消費228?有完沒完啊? 218.171.49.84 05/16 23:39
12F:推 tim1112:馬為什麼無罪 因為他本來就無罪 123.194.197.92 05/17 00:36
13F:→ tim1112:228的兇手都快死光了 所以頂多賠錢就可以 123.194.197.92 05/17 00:37
14F:→ tim1112:馬英九有在228時殺人嗎? 追究什麼責任? 123.194.197.92 05/17 00:37
15F:推 archimonde:殺原住民的兇手.是台灣人就不追究? 218.173.135.95 05/17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