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ppywang (happywang)
看板DPP
標題[問題] 消費運動員對嗎?
時間Wed Mar 19 05:47:05 2008
繼林X勝出現在閃靈逆轉歌曲封面後
又有運動員被搬上電視廣告
雖然這個爭議不是很大 雖然都是替台灣發聲
但請問是否有經過當事人同意?
王建民 林義傑 陳思欣這次都被搬上入聯反聯的廣告中
而是由行政院所拍攝
我覺得要拍可以!但起碼要給這些人相對的尊重吧!
這些選手並非消像權需要受保護 這些人的名字也需要被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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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1.173.247
1F:→ hsieh0730:很遺憾 體育在台灣 一直不被尊重 218.172.51.33 03/19 05:47
2F:→ kissinwang:對阿,奧運都可以輕易的說出拒賽!! 140.112.98.14 03/19 05:55
3F:→ hsieh0730:對啊 但是拒賽的前提 你大概又跳過了 218.172.51.33 03/19 06:00
4F:→ kissinwang:對阿,都沒想想對選手的影響性有多大! 140.112.98.14 03/19 06:07
5F:推 Missio:蘇貞昌:不參加北京奧運 可考慮方式之一 219.69.55.16 03/19 07:32
6F:→ Missio:蘇這麼挺馬阿XDDDD 219.69.55.16 03/19 07:32
7F:推 choyinglu:即使生命受到威脅都在所不惜參賽嗎? 220.131.101.12 03/19 07:39
8F:→ fieed:k大都不知道現在其實是馬蘇配咧 140.114.95.94 03/19 10:17
9F:推 netburst:政府是投資多少在體育上 人家拿牌就拿來 140.122.104.55 03/19 10:42
10F:→ netburst:當廣告 140.122.104.55 03/19 10:43
11F:→ netburst:平常就沒多關心 140.122.104.55 03/19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