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cartney (P幣多到花不完)
看板CultureShock
標題Re: [亞洲] 台灣的社會
時間Tue Sep 28 07:11:37 2010
沒錯啦
在下同意這篇
但就事論事 檢舉的方法不恰當 可以給予口頭警告或者其他方法溝通
不一定要用處罰的方式 畢竟他不是這整件事情的元凶
而且檢舉者在當時那種情況下也不可能考慮到那麼多
他看到有人在捷運列車內吃東西 為大眾抱不平
就像您說的 事情要看輕重緩急 不要用大砲轟小鳥
如果因為檢舉不當就受這樣的處罰
那以後誰還敢檢舉類似這樣的違規事件
就像我原文說的 以後大家都求自保就好 別人違規那是別人的事
至於捷運內究竟能不能吃東西
或許在外國可以 但在我們國家 政府規定就是不行
有去過歐美先進國家的都知道 他們對於這種瑣碎小事
政府規定得少而大家都很有默契能遵守
相反的 我們國家就是政府規定很多但有多少人能遵守而且意見又多
之前電影院能不能帶外食的問題就是個例子
我想這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 引述《DonaldDuck (你有沒有看過辛普森家庭꠩》之銘言:
: ※ 引述《macartney (P幣多到花不完)》之銘言:
: : 今天看了一個新聞 捷運列車內有人吃東西
: : 旁邊有個人(以下簡稱甲)挺身而出檢舉那吃東西的人
: : 這樣一檢舉使得列車耽誤了一些時間 而耽誤了一整車人的時間
: : 最後除了那兩個在捷運列車內吃東西的被罰
: : 就連檢舉得那個人(甲)也被罰
: : 當下我就覺得這事情不能這樣看的
: : 甲雖然耽誤大家的時間 影響了交通 但他是對現行犯檢舉
: : 為什麼他也要受罰
: : 就像你警察執行公務一樣 如果有個警察為了抓犯人而同樣影響了交通
: : 那他是不是也要受罰
: : "不檢舉沒事,一檢舉卻倒霉"
: : 就是因為這樣,使得月來越多人抱著"凡事只求自保,對社會的事情不理不睬"的想法
: : 難怪我們的國家不會進步
: : 記得好像幾個星期前,陶晶瑩講了一些話
: : 他說:我們都是社會的一份子,因此社會的事情就是我們每一個人的事情
: : 不然我們念那麼多書受這麼高的教育要幹嘛
: : 孫文是個醫學博士,他是個醫生,他好好當醫生就好了為什麼要管政治
: : 他革命十一次是何苦?為的是什麼?
: : 我們國家的人就是這樣,事不關己嘛,反正自己吃得飽穿得暖過的快樂就好
: 我看得很簡單,事情要看輕重緩急
: 不要用大砲轟小鳥...
: 一個人在有上千人搭乘的大眾捷運系統上吃東西雖然違反捷運規定,
: 可是到底多嚴重?
: 為了要阻止一個人吃東西,而耽誤上千人的通勤時間,這樣符合比例原則嗎?
: 就好比是電影院如果禁止攜帶外食,結果每次有人吃外食,電影院的工作人員
: 就暫停播放影片、開燈、然後沒收外食後才繼續播放。
: 有多少人可以接受這樣的處理方式?
: 如果警察為了抓一名違規闖紅燈的行人而出動霹靂小組、搭乘直升機去追捕他,
: 然後封鎖五條街的交通設置路障,只是逮捕一個闖紅燈的人
: 這就是overkill。
: 捷運裡面都有設置和駕駛通話的通報器,上面也清楚寫說如果濫用這個設備
: 例如是問駕駛自己的小孩迷失了之類的,會罰錢。
: 要求父母到下一站的服務台請求協助
: 為什麼要這樣規定?
: 一定是因為每天一堆人走失,然後占用通報器。
: 這個通報器是專門針對直接影響到捷運行車重大安全事故才使用,因此才要這樣規定。
: 同樣的道理,今天有人在捷運吃東西,雖然違反捷運規定。
: 可是因為這樣的理由而去妨礙捷運正常行駛,
: 我只能說這個見義勇為的人,所造成的社會損失遠遠超過那名吃東西的乘客
: 為了抓到一個人吃東西,他讓捷運班次亂掉,上千人的時間都因為他耽誤到了。
: 如果一個人耽誤五分鐘,一千個人就耽誤五千分鐘。
: 這五千分鐘=83個小時,這些時間是為了甚麼而犧牲?
: 如果現在有乘客不小心掉到軌道上,或者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 犧牲1000名乘客的時間一定值得。
: 可是現在只是一個人吃東西。
: 捷運上吃東西當然不對,可是因為阻止他吃東西而妨礙上千人的時間就對嗎?
: 世界不是只有黑和白,還有很大的灰色地帶,
: 為了阻止一項違規行為,而去進行一項更嚴重的違規行為或者造成社會更大的損失
: 我想並不是值得鼓勵的,更何況有更多的處理方式
: 他可以選擇一到站就通報站內人員或者用手機拍下來,即使這些後來無效,
: 至少他嘗試過,可是他卻是選擇最極端的方式,而上千人因此付出代價。
: 英文有一句
: The road to hell is paved with good intentions
: 我覺得也許可以適用在這個情況,雖然他原始的用意也許是正面的,
: 可是事實上結果卻並非如此,尤其是對於上千名正在趕時間的乘客來說,
: 阻止一個人吃東西,應該不會構成耽誤他們時間的充足理由,
: 他最後所造成的麻煩遠超過他原本想要改善的問題。
: 其實世界上充滿這種人,很多宗教或者政治狂熱分子都是發自內心想要改變世界
: 可是他們往往只是帶來更多的痛苦和問題
: 以上純屬個人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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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7.200
1F:→ wojciech:不過捷運也規定妨礙車門關閉、阻礙運行是要受罰的呀 09/28 08:46
2F:→ wojciech:用會受罰的方式來檢舉另外一個違規,也沒有高明到哪去吧 09/28 08:47
3F:→ wojciech:有更好的方式可以使用的 09/28 08:47
4F:→ wojciech:處罰的點不是檢舉人的心態,而是行事方式的恰當與否 09/28 08:53
5F:→ raphea:說真的我覺得妨礙車門關閉很危險,難道這種事情就可以做? 09/28 10:30
6F:→ painttt:反正只要打著正義的神主牌就可以不顧影響? 09/28 12:58
7F:推 antibonding:如果不處理不妥的檢舉方式,會導致更多不良的問題吧, 09/28 15:13
8F:→ antibonding:既然是法治社會,有了規定,至少就要遵守吧。 09/28 15:14
9F:推 antibonding:回一下第二段,並沒有「都」遵守規定,但被抓到,是可 09/28 15:22
10F:→ antibonding:以被司機直接趕下車的。 09/28 15:23
11F:→ crazyfish510:拿著雞毛當令劍 09/28 17:11
12F:推 Realthugz:為大眾抱不平是個假議題 所有人覺得不平嗎... 09/28 18:17
13F:→ Realthugz:我想他這麼嚴守法規檢舉 也很樂意自己違規受罰吧 09/28 18:18
14F:→ Realthugz:如果不樂意... 我可以說他雙重標準嗎? 09/28 18:19
15F:→ wildtender:越需要法律管理的地方 社會信任度越低 09/29 01:39
16F:推 LiuSky:亂推,最好罰那個檔門男就會害大家不敢檢舉 09/30 08:28
17F:→ LiuSky:任何理智的人都能明白怎樣的行為算過當 09/30 08:30
18F:→ LiuSky:如果有人因為這例子而不敢檢舉 那也是他自己的問題 09/30 08:31
19F:→ LiuSky:因為他不夠理智無法明辨事情輕重緩急 社會沒必要為了迎合這 09/30 08:32
20F:→ LiuSky:種人而違反其他規定 09/30 08:33
21F:推 painttt:什麼叫做越需要法律管理?每個社會都需要法律管理 09/30 10:30
22F:→ painttt:不然要靠什麼管理?道德標準? 09/30 10:30
23F:→ julia761029:某A為了伸張正義而殺了某殺人犯 難道可以不罰A嗎? 10/29 18:12